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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1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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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35 证券简称:林州重机 公告编号:2017-0078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7年11月9日上午9:00在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7年10月30日以专人递送、传真和电子邮件等书面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郭现生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应参加董事九人,实参加董事九人,达到法定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举手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德威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融资租赁方式进行融资的议案》。

 为拓宽公司的融资渠道,盘活公司现有资产,优化公司财务结构,同意公司向德威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以融资租赁的方式融资4,500万元人民币,期限三年。公司已于近日与德威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其中:德威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作为出租人,公司作为承租人。公司通过分期向德威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支付租金的方式,获得该批设备的使用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林州生元提升科技有限公司和林州重机林钢钢铁有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同意公司为其向林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各申请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的融资业务提供担保,期限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8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535 证券简称:林州重机 公告编号:2017-0079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7年11月9日上午10:00在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7年10月30日以专人递送、传真和电子邮件等书面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吕江林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监事三人,实参加监事三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德威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融资租赁方式进行融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融资有助于公司的发展,优化公司财务结构,因此,同意公司向德威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以融资租赁的方式融资4,500万元人民币,期限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林州生元提升科技有限公司和林州重机林钢钢铁有限公司向林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各申请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的融资业务提供担保,期限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8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535 证券简称:林州重机 公告编号:2017-0080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支持全资子公司林州生元提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元提升”)和林州重机林钢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机林钢”)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开展,拟向林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各申请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的融资业务,期限一年,并由公司为该项融资业务提供保证责任担保。

 2017年11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

 公司名称:林州生元提升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 所:林州市产业集聚区

 法定代表人:吕江林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2年11月9日

 经营范围:矿山机电设备、提升设备、选矿设备、环保设备、电源电器的生产销售和技术咨询、研究开发。

 与公司关系:公司持有生元提升100%股权。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报表: 

 单位:元 

 ■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被担保人:

 公司名称:林州重机林钢钢铁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 所:林州市产业集聚区

 法定代表人:郭现生

 注册资本:7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2年8月21日

 经营范围:铸、锻、炼钢铁及出售(涉前置审批的未取得许可前不得从事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公司持有重机林钢100%股权。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报表: 

 单位:元 

 ■

 注:2016年度数据已经审计,2017年第三季报表未经审计。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担保事项进行了充分论证,认为:上述担保事项有助于全资子公司扩大经营规模,改善资产结构;全资子公司生元提升和重机林钢目前经营状况平稳,资信状况良好,为其提供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生元提升和重机林钢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因此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未提供反担保。

 为支持其全资子公司的业务发展,同意公司为生元提升和重机林钢向林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各申请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的融资业务提供担保,期限为一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655,103,228.92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总资产的9.88%,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净资产的 22.12%。

 上述担保均履行了相应的审议披露程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和违规担保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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