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基本情况: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哈尔滨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哈飞集团)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8,070,78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15%。截止2017年11月8日,哈飞集团持有42,176,019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7.15%。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哈飞集团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至2017年12月31日止,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300万股(即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3.91%)。
●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哈飞集团于2017年9月19日至2017年11月8日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本公司股份5,894,7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且本次减持时间过半,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7年11月8日收到哈尔滨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减持股份进展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哈尔滨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控股股东为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航直升机有限责任公司及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
(二) 股东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所持股份来源
截至2017年11月8日,哈飞集团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2,176,019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7.15%。股份来源为2013年通过参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项目。
(三)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过去十二个月的减持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前十二个月内,除本次实施的减持外,哈飞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其他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本次减持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的股份来源、数量、减持比例、减持期间、减持方式及价格区间等具体安排
根据哈飞集团出具的《减持股份进展告知函》及本公司2017年8月25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编号临:2017-026),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至2017年12月31日止,哈飞集团拟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合法方式(同时满足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的相关规则要求)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300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91% 。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和交易方式确定。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如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二)本次减持事项是否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2013年11月,哈飞集团通过参与本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项目持有本公司48,070,786股股份,并承诺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哈飞集团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哈飞集团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三、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
(一)根据哈飞集团的《减持股份进展告知函》,本次减持时间过半且减持比例达到本公司总股本的1%。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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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减持前后哈飞集团的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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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一致。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哈飞集团不是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本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