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李仲泽、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国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涛涛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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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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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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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7年9月2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7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的议案》、《关于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鉴于标的资产整体仍未盈利,湖南瑶岗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尚未全面恢复生产,加之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股东大会决议于2017年9月20日逾期失效,本次交易涉及的审计、评估报告均已过期,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的基础已不存在,公司需要根据新的市场变化及时调整或制订新的经营与投资策略,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撤回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申请文件并终止本次交易。
2、2017年9月2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7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股权托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接受委托管理实际控制人中国五矿集团公司旗下其他涉钨产业公司的股权。目前,公司已经与湖南有色金属有限公司、五矿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有色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签订《股权托管协议》。公司受托管理:湖南柿竹园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97.36%的股权、湖南有色新田岭钨业有限公司100%的股权、衡阳远景钨业有限责任公司98.33%的股权、江西修水香炉山钨业有限公司51%的股权、南昌硬质合金有限责任公司71.22%的股权、HPTec GmbH100%的股权、湖南瑶岗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50.02%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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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7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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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履行精准扶贫社会责任情况
1、三季度精准扶贫概要
公司报告三季度暂未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也暂无后续精准扶贫计划。
2、后续精准扶贫计划
公司暂无后续精准扶贫计划。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657 证券简称:中钨高新 公告编号:201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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