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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26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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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63 股票简称:皖维高新 编号:临2017-030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蒙维科技增资的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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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10月23日,公司六届三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蒙维科技增资的议案》,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资资金净额127,919万元,全部用于增加对蒙维科技的权益性投资。本次增资仅增加蒙维科技的所有者权益,计入其资本公积,不增加蒙维科技的注册资本。增资后,蒙维科技注册资本仍为61,250万元。2017年10月25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了《关于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蒙维科技增资的公告》(临2017-027),现就上述公告中的有关事项补充说明如下:

 一、本次增资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对蒙维科技增资,系根据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股东大会决议,全部募集资金投向由蒙维科技实施的“10万吨/年特种聚乙烯醇树脂、60万吨/年工业废渣综合利用循环经济项目”。目前“10万吨/年特种聚乙烯醇树脂项目”已建成投产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于2017年4月转入固定资产。“60万吨/年工业废渣综合利用循环经济项目”也已圆满建成并投入试运行。上述项目建设资金系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并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根据公司六届三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净额127,919万元,全部用于对已投入资金的置换。本次增资不涉及募集资金用途改变或调整。

 二、本次增资的目的在于进一步明确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式。

 2015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已确定募集资金主体为本公司,而项目实施主体为全资子公司蒙维科技。本次增资,系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为保护股东利益,优化蒙维科技的财务结构,进一步明确了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系以公司对蒙维科技增资的方式予以实施。

 三、本次增资不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本次增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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