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袁建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斌及会计机构负责人高明辉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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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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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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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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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根据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将全资子公司中石化石油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持有的6家公司的股权及下属4家分公司的相关业务、资产、负债及人员通过协议转让方式整体重组剥离至公司;将公司武汉江钻制造厂、江钻分公司和上海分公司等3家分公司的钻头钻具等业务、资产、负债及人员通过增资方式重组注入全资子公司江钻国际贸易(武汉)有限公司。截至2017年9月30日,中石化石油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持有的6家公司的股权除湖北海洋工程装备研究院有限公司15%的股权未转让至公司外,其余5家公司的股权均已转让至公司;中石化石油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下属4家分公司的相关业务、资产、负债及人员均已整体重组剥离至公司。中石化石油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已更名为中石化四机石油机械有限公司,继续经营中石化石油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第四机械厂的业务。公司武汉江钻制造厂、江钻分公司和上海分公司等3家分公司的钻头钻具等业务、资产、负债及人员已通过增资方式重组注入全资子公司江钻国际贸易(武汉)有限公司,江钻国际贸易(武汉)有限公司已更名为中石化江钻石油机械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30,000万元,继续经营钻头钻具业务。
根据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承德江钻石油机械有限公司,承德江钻石油机械有限公司作为被吸收合并方予以注销。目前,承德江钻石油机械有限公司注销相关工作正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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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7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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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履行精准扶贫社会责任情况
公司报告三季度暂未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也暂无后续精准扶贫计划。
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