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经后续自查,发现年度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二、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之“(一)主营业务分析”之“成本分析表”中出现项目内容列示差错,在年报编制的数据录入过程中,误将2016年的“核苷酸添加剂”与“核苷及核苷酸原料药及中间体”、“氨基酸添加剂”与“氨基酸原料药及中间体”之间的成本构成项目列示内容调换,造成相关产品和行业成本构成信息不实,对比2015年的实际数据出现差错。现予以更正如下:
更正前:
单位:万元
■
更正后(以黑体加粗显示更正部分):
单位:万元
■
除上述更正外,其他内容均未发生变化。公司对于本次更正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更好的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特此公告。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