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交易事项尚需在国务院国资委完成备案后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国务院国资委批准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本次交易能否通过上述批准和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批准和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截至本公告日,未发现存在可能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交易对方撤销、中止本次交易方案或者对本次交易方案做出实质性变更的相关事项。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简称:深桑达A,股票代码:000032)正在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或“本次交易”)。公司股票自2017年2月27日开市起停牌,并于2017年3月6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2017-008)。2017年7月24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变更为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停牌进展的公告》(2017-051),披露了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范围的调整,确认本次交易不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转为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在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根据重组事项进展情况,已按照相关规定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关于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
2017年8月24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重组的相关议案,具体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26日公告编号为2017-057的《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及《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等相关信息披露文件。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实施后有关监管事项的通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直通车业务指引(2015年修订)〉(深证上〔2015〕231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本次交易相关文件进行事后审核。2017年9月1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7]第21号《关于对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收到问询函后,积极组织相关各方及中介机构对重组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逐项落实和回复,并对预案进行了相应的修订和补充,编制了《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并于2017年9月12日披露了相关公告。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7年9月12日开市起复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交易各方正在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相关工作,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审计、评估工作已完成,正在进行国资委备案工作。待主管部门确认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披露《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他相关公告,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有关的后续审批及信息披露程序。
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尚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国务院国资委批准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和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批准和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于2017年9月12日披露的预案(修订稿)的重大事项提示和重大风险提示中分别对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和可能涉及的有关重大风险进行了特别说明,提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有关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10号——重大资产重组》等相关规定,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本次交易预案披露后至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前,每三十日发布本次交易进展公告。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为准。因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有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