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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2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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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保兴吉年丰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华泰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7年10月25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7年10月24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7年7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申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华泰保兴吉年丰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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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泰保兴吉年丰C

 ■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7年3月24日生效,截止报告期末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

 2、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0%+中债总指数(全价)收益率*30%。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7年3月24日生效,截止报告期末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

 2、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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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无违法违规、未履行基金合同或其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公司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主要包括: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禁止各投资组合之间进行以利益输送为目的的投资交易活动;建立统一的研究报告发布和信息共享平台,使各投资组合得到公平的投资研究服务;在保证各投资组合投资决策相对独立性的同时,严格执行投资授权制度及授权审批程序;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和公平交易分配制度,以“时间优先、价格优先”为基本原则,结合投资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模块,尽最大可能保证公平对待各投资组合;建立各投资组合投资信息严格管理及保密制度,保证不同投资组合经理之间的重大非公开投资信息的相互隔离;加强对各投资组合投资交易行为的监察稽核力度,建立有效的异常交易行为日常监控和分析评估体系等。

 本报告期内,各投资组合不存在因非公平交易等导致的利益输送行为及其他违反公平交易制度的情况,公平交易制度的整体执行情况良好。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为规范投资行为,公平对待不同的投资组合,公司制定《异常交易监控与报告制度》对涉嫌内幕交易、涉嫌市场操纵、涉嫌利益输送等交易行为异常和交易价格异常的情形进行了界定,并拟定相应的监控、识别、分析与防控措施;公司禁止同一交易日内同一投资组合内部、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反向交易以及其他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交易行为。

 公司对各投资组合的交易行为进行监控和分析,对各投资组合不同时间窗口(1日、3日、5日)内的同向交易、反向交易的溢价金额与溢价率进行了T检验,未发现违反公平交易制度的异常交易行为。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

 4.4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三季度初,我们观察到部分周期行业利润明显向好,故布局了部分周期行业的个股,主要涵盖钢铁,有色,化工行业,取得了一定的收益。九月上旬公布经济数据反映整体经济需求偏弱,由于前期现货市场提价补库存后价格和贸易商库存均较高,对现货价格造成一定的影响,期货市场对此反应更为激烈,出现了较大幅度下跌。考虑到相关行业的股票价格已经出现了较大幅度的上涨,我们在三季度末减持了周期行业前期超配的仓位,布局了部分景气度向好的消费品行业,同时也布局了明年基本面向好且估值合理的部分消费电子和新能源汽车个股。总体上,我们认为周期行业的大周期仍然没有结束,这轮跌价去库存结束后,明年一季度周期行业有望迎来量价齐升的投资机会,今年年底可能出现更好的重新布局周期行业的机会。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华泰保兴吉年丰A基金份额净值为1.0883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3.76%;截至本报告期末华泰保兴吉年丰C基金份额净值为1.0874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3.72%;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3.11%。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报告期无需要说明的相关情形。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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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贵金属不属于本基金投资范围,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注:股指期货不属于本基金投资范围,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股指期货。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注:国债期货不属于本基金投资范围,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国债期货。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未发现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注: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单位:份

 ■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8 报告期末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

 §9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9.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

 9.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10 备查文件目录

 10.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批准本基金募集的文件

 2、《华泰保兴吉年丰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华泰保兴吉年丰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华泰保兴吉年丰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6、报告期内本基金在指定媒介披露的各项公告

 7、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10.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办公场所,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4306室

 10.3 查阅方式

 1、营业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办公场所免费查阅

 2、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ehuataifund.com查阅

 3、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服热线电话400-632-9090查询

 

 

 

 华泰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25日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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