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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2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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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保兴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管理人:华泰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7年10月25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7年10月24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7年7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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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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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由于货币市场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核算,因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零,本期已实现收益和本期利润的金额相等。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华泰保兴货币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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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泰保兴货币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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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7年4月20日生效,截止报告期末基金合同生效未满半年。

 2、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7天通知存款利率(税后)。

 3、本基金收益分配为按月结转份额。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收益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7年4月20日生效,截止报告期末基金合同生效未满半年。

 2、按照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截止报告期末本基金尚未完成建仓。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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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无违法违规、未履行基金合同或其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公司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主要包括: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禁止各投资组合之间进行以利益输送为目的的投资交易活动;建立统一的研究报告发布和信息共享平台,使各投资组合得到公平的投资研究服务;在保证各投资组合投资决策相对独立性的同时,严格执行投资授权制度及授权审批程序;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和公平交易分配制度,以“时间优先、价格优先”为基本原则,结合投资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模块,尽最大可能保证公平对待各投资组合;建立各投资组合投资信息严格管理及保密制度,保证不同投资组合经理之间的重大非公开投资信息的相互隔离;加强对各投资组合投资交易行为的监察稽核力度,建立有效的异常交易行为日常监控和分析评估体系等。

 本报告期内,各投资组合不存在因非公平交易等导致的利益输送行为及其他违反公平交易制度的情况,公平交易制度的整体执行情况良好。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为规范投资行为,公平对待不同的投资组合,公司制定《异常交易监控与报告制度》对涉嫌内幕交易、涉嫌市场操纵、涉嫌利益输送等交易行为异常和交易价格异常的情形进行了界定,并拟定相应的监控、识别、分析与防控措施;公司禁止同一交易日内同一投资组合内部、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反向交易以及其他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交易行为。

 公司对各投资组合的交易行为进行监控和分析,对各投资组合不同时间窗口(1日、3日、5日)内的同向交易、反向交易的溢价金额与溢价率进行了T检验,未发现违反公平交易制度的异常交易行为。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

 4.4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三季度,工业增速较二季度有小幅回落,但整体仍稳定在较高水平。房地产方面,销量增速小幅回落,但由于前期去库存情况良好,投资仍有韧性。货币政策方面,央行总体仍保持中性货币政策,资金利率维持较高水平,M2增速继续下降,金融去杠杆效果显现,同业理财规模大幅压缩,与此同时,信贷社融增速相对平稳。9月底,央行宣布定向降准,明年执行。物价方面,PPI保持高位震荡,CPI低位略有回升。汇率方面,人民币有所升值,波动幅度加大。

 报告期内,央行维持中性货币政策,货币市场利率维持高位。同业存单发行增速放缓,9月同业存单利率高点较二季度有所下行。基金投资方面,7-8月出于对季末资金面的谨慎预期,基金采取比较保守的投资策略,主要配置短期限的资产,9月份利率上行后逐步配置同业存单,并在季末资金利率高企时在货币市场适度融出资金,以增强基金收益。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华泰保兴货币A的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为0.9630%,本报告期华泰保兴货币B的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为1.0244%,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3403%。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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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 报告期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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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本基金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融资余额占资产净值比例的简单平均值。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说明

 注:本基金报告期内未发生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20%的情况。

 5.3 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5.3.1 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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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20天情况说明

 注:本基金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未发生超过120天的情况。

 5.3.2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

 5.4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超过240天情况说明

 注: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未发生超过240天的情况。

 5.5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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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6 报告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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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7 “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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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负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25%情况说明

 注:本基金报告期内未发生负偏离的绝对值达到0.25%的情况。

 报告期内正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5%情况说明

 注:本基金报告期内未发生正偏离的绝对值达到0.5%的情况。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9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9.1

 本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计价,即计价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票面利率或商定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其剩余期限内平均摊销,每日计提收益。

 5.9.2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未发现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9.3 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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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9.4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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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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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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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报告期内,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资份额。

 8.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批准本基金募集的文件

 2、《华泰保兴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

 3、《华泰保兴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

 4、《华泰保兴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6、报告期内本基金在指定媒介披露的各项公告

 7、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9.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办公场所,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4306室

 9.3 查阅方式

 1、营业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办公场所免费查阅

 2、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ehuataifund.com查阅

 3、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服热线电话400-632-9090查询

 

 华泰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25日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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