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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2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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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606 证券简称:大连电瓷 公告编号:2017-110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朱冠成、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石磊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丹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2017年5月,财政部发布了财会[2017]15号文,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准则将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并自2017年1月1日起采用未来适用法。财务报表时已采用修订后的准则,其中: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本公司按照新准则规定,将政府补助在利润表“其他收益”中列示,本年1-9月金额为6,314,936.63,对去年同期财务报表也进行调整,将政府补助6,166,869.73元从“营业外收入”中调整至“其他收益”中列示。同时本公司将去年同期收到的天然气价格补贴款进行了追溯调整,从原来的“营业外收入”科目中调出,冲减“营业成本”科目,影响金额40,476.00元,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影响金额为34,404.60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1、货币资金与年初相比减少39.76%,主要是报告期支付收购福建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款及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款所致;

 2、应收票据与年初相比减少81.20%,主要是报告期以票据形式收到的货款减少所致;

 3、预付账款与年初相比增加153.08%,主要是报告期预付货款增加所致;

 4、其他流动资产与年初相比增加226.52%,主要是报告期增值税留抵税额增加所致;

 5、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与年初相比增加100%,主要是报告期收购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所致;

 6、在建工程与年初相比增加184.38%,主要是报告期购买设备待验收待结转固定资产所致;

 7、递延所得税资产与年初相比增加53.84%,主要是报告期子公司大连电瓷集团输变电材料有限公司所得税率按25%执行所致;

 8、应付票据与年初相比增加100%,主要是报告期子公司以票据形式支付材料款所致;

 9、预收账款与年初相比增加401.50%,主要是报告期收到客户预付货款增加所致;

 10、应付职工薪酬与年初相比增加398.91%,主要是报告期子公司工会经费暂未支付所致;

 11、应交税费与年初相比增加733.44%,主要是报告期应交所得税增加所致;

 12、应付股利与年初相比增加123.85%,主要是报告期分红导致限制性股票应付股利增加所致;

 13、股本与年初相比增加100%,主要是报告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所致;

 14、资本公积相比减少62.81%,主要是报告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所致;

 15、少数股东权益与年初相比减少84.70%,主要是报告期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所致。

 (二)年初至报告期利润表项目

 1、财务费用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70.53%,主要是年初至报告期汇率变动导致汇兑损失增加所致;

 2、资产减值损失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52.01%,主要是年初至报告期应收账款余额增加、账龄变化所致;

 3、投资收益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105.30%,主要是年初至报告期联营公司亏损所致;

 4、营业外支出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128.27%,主要是年初至报告期子公司上交滞纳金所致;

 5、所得税费用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52.18%,主要是年初至报告期递延所得税减少所致;

 6、少数股东损益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58.91%,主要是年初至报告期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所致。

 (三)本报告期利润表项目

 1、营业成本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36.88%,主要是本报告期销售产品结构优化所致;

 2、税金及附加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37.60%,主要是本报告期应交增值税增加所致;

 3、财务费用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132.02%,主要是本报告期汇率变动导致汇兑损失增加所致;

 4、资产减值损失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48.44%,主要是本报告期应收账款账龄变化所致;

 5、投资收益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100%,主要是本报告期联营公司亏损所致;

 6、营业外收入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67.17%,主要是本报告处置固定资产收益减少所致;

 7、所得税费用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92.91%,主要是年初至报告期递延所得税减少所致;

 8、少数股东损益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67.34%,主要是年初至报告期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所致。

 (四)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的税费返还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44.47%,主要是报告期收到出口退税、收到所得税返还所致;

 2、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168.93%,主要是报告期收到退回的投标保证金增加所致;

 3、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50.26%,主要是报告期支付的试验费增加、与资产重组事项相关的费用增加、支付的投标保证金增加所致;

 4、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100%,主要是去年同期赎回理财产品所致;

 5、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453.45%,主要是报告期处置车辆等到期报废固定资产所致;

 6、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51.68%,主要是报告期支付设备款减少所致;

 7、投资支付的现金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100%,主要是报告期收购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所致;

 8、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100%,主要是报告期对子公司投资所致;

 9、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35.42%,主要是报告期短期借款减少所致;

 10、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100%,主要是报告期银行退回投标保证金所致;

 11、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70.32%,主要是去年同期偿还短期借款较多所致;

 12、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84911.71%,主要是报告期支付收购福建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款所致;

 13、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80.51%,主要是报告期人民币汇率波动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重大资产重组

 因控股股东意隆磁材筹划与公司有关的重大事项,公司经向深交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3月2日(星期四)上午开市起停牌,2017年3月15日,经公司确认,该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股票自2017年3月16日开市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并继续停牌,并于2017年3月16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24)。停牌期间,公司按照相关规定,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并按要求履行了继续停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公告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17年6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方案的议案》、《关于审议〈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并于2017年6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暨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9)等公告。

 大连电瓷拟通过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合计持有紫博蓝100%股权的网罗企业、惠为嘉业、斐君锆晟、中诚永道等18名股东购买紫博蓝100%的股权,本次交易各方参考立信评估出具的《评估报告》所确定的评估值,经协商确定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为186,000万元。

 2017年7月4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发出的中小板重组问询函(不需行政许可)【2017】第7号《关于对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以下简称“重组问询函”),并要求公司于2017年7月11日前报送书面说明并对外披露。公司收到《重组问询函》后,立即组织各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对《重组问询函》中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和回复。鉴于《重组问询函》涉及的相关数据及事项尚需进一步核实和完善,需要补充标的企业在有效期内经审计的财务资料,且需中介机构出具相关核查意见,涉及的工作量较大,公司无法在2017年7月11日前完成回复,公司于2017年7月11日披露了《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暨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82)。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正组织中介机构及相关方落实问询函相关事项。详情请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会计政策变更

 (1)为了规范相关会计处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于2017年4月28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公司在编制报表时采用了该准则。该准则实施对公司目前财务报表列报无实际影响。

 (2)2017年5月,财政部发布了财会[2017]15号文,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准则将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并自2017年1月1日起采用未来适用法。财务报表时已采用修订后的准则,其中: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本公司按照新准则规定,将政府补助在利润表“其他收益”中列示,本年1-9月金额为6,314,936.63,对去年同期财务报表也进行调整,将政府补助6,166,869.73元从“营业外收入”中调整至“其他收益”中列示。同时本公司将去年同期收到的天然气价格补贴款进行了追溯调整,从原来的“营业外收入”科目中调出,冲减“营业成本”科目,影响金额40,476.00元,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影响金额为34,404.60元。

 ■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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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对2017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7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冠成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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