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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2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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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张学武、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正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宾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其他重大事项基本情况:

 1、2017年6月6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拟投资设立湖南盐津铺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2017年6月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2017-046)。

 公司已于2017年9月在设立全资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湖南盐津铺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09月05日

 注册资本:伍仟万元整

 法定代表人:袁学发

 公司住址: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康天路105号

 股权结构: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经营范围:供应链管理与服务;农副产品、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乳制品的销售;进口食品、日用百货、清扫、清洗日用品、卫生消毒用品、婴儿用品、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的零售;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商品信息咨询服务;物流代理服务;货物仓储(不含危化品和监控品);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2017年9月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2017-071)。

 2、2017年7月26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收购控股股东子公司湖南盐津铺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津电子商务”)少数股东5%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2017年7月2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2017-056)。公司已于2017年9月29日完成收购非关联自然人唐可其所持有盐津电子商务5%的股权。

 (二)已公告重大事项基本情况:

 ■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7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7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证券代码:002847 证券简称:盐津铺子 公告编号:2017-076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张学武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17年10月13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的形式送达至各位董事,董事会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2、本次董事会于2017年10月23日14:30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采取现场投票结合通讯表决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人数7人,实际出席董事人数7人(其中:以通讯方式表决3人)。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张学武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盐津铺子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的议案》;

 会议决议: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盐津铺子农产品初加工基地项目(框架)协议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与新疆吐鲁番市高昌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吐鲁番市高昌区政府”)签署《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农产品初加工基地项目投资框架协议书》,公司拟在吐鲁番市高昌区投资建设农产品初加工基地项目,该项目投资总额预计人民币1亿元。

 表决结果: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1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按照财政部颁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的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以下无正文)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2847 证券简称:盐津铺子 公告编号:2017-077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兰波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17年10月13日通过电话、专人送达的形式送达至各位监事,监事会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2、本次监事会于2017年10月23日16:00在公司四楼小会议室召开,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人数3人,实际出席监事人数3人。

 4、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兰波先生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盐津铺子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的议案》;

 会议决议: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盐津铺子农产品初加工基地项目(框架)协议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与新疆吐鲁番市高昌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吐鲁番市高昌区政府”)签署《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农产品初加工基地项目投资框架协议书》,公司拟在吐鲁番市高昌区投资建设农产品初加工基地项目,该项目投资总额预计人民币1亿元。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按照财政部颁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的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2847 证券简称:盐津铺子 公告编号:2017-079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颁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2、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的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届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颁发《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进行了修订,要求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会计政策变更施行日期

 根据通知要求,自2017年6月12日起开始施行。

 3、本次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按照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中的规定执行。

 4、本次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2017年5月10日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中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要求,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该计入营业外收支。同时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之上增加“其他收益”项目,将修订后应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在该项目中反映,本次政府补助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对同期比较数据进行调整,不影响公司的损益、总资产、净资产。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及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于2017年10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变更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不影响公司当年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具体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于2017年10月23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的具体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 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2847 证券简称:盐津铺子 公告编号:2017-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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