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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2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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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189 证券简称:利达光电 公告编号:2017-026

 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李智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子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小科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1.货币资金期末数165,136,308.47元,较年初增加51,640,934.88元,主要是报告期内销售商品收到现金同比增加所致。

 2.应收票据期末数45,583,562.60元,较年初减少23,702,014.87元,主要是报告期到期应收票据增加所致。

 3.预付账款期末数8,927,690.85元,较年初增加5,728,702.34元,主要是报告期内预付设备款增加所致。

 4.短期借款期末数30,000,000.00元,较年初减少40,000,000.00元,主要是报告期内归还到期借款所致。

 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比年初减少1,309,585.27元,主要是由于本期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减少所致。

 6.长期借款期末数50,000,000.00元,主要是由于本期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7.递延收益期末数5,760,000.00元,较年初增加92%,主要是由于本期收到与资产相关政府补助。

 二、利润表项目

 1.税金及附加4,780,832.03元,同比增加2,216,438.94元,主要是报告期内计提税金及附加增加所致。

 2.财务费用14,130,430.70元,同比增加14,742,967.11元,主要是由于本期汇兑损失增加所致。

 3.资产减值损失1,952,296.80元,同比增加1,572,075.95元,主要是由于本期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金额同比增加所致。

 3.营业利润16,406,599.75元,同比增加6,240,486.92元,增长61.39%,主要是因为本期市场情况好于上年同期,收入同比增加,固定成本摊薄,成本费用同比减少所致。

 4.所得税费用1,875,546.51元,同比增加1,851,882.33元,主要是由于本期计提的当期所得税费用增加所致。

 5.少数股东损益255,937.40元,同比增加2,196,957.45元,主要是由于本期子公司盈利增加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7,500,231.79元,同比增加1,990,663.64元,增加36.13%,主要是由于本期收到与资产相关政府补助款。

 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3,361,476.89,同比增加72,417,735.75元,主要是由于本期加强应收账款及存货管理,货款回收增加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456,211.79元,同比增加19,240,367.24元,主要是由于本期借款增加,上期支付到期借款所致。

 4.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同比减少9,283,553.01元,主要是本期外币结汇损失同比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筹划对外收购资产相关事项,鉴于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9月8日开市起停牌。后经有关各方论证,公司初步确认本次筹划的重大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9月22日开市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继续停牌。目前,公司及有关各方正在全力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

 ■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7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7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李智超

 2017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2189 证券简称:利达光电 公告编号:2017-027

 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于2017年10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10月24日在南阳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九人,实际出席九人,公司董事李智超、王世先、付勇以现场方式参加本次会议,董事徐斌、侯铎、肖连丰、王琳、王琳、郭志宏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公司监事会主席李宗杰,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张子民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智超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同时刊登于2017年10月25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章程修订对照表见附件一,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独立董事专项审核意见。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独立董事专项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此议案发表的审核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上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28。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定于2017年11月15日在南阳市公司会议室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详细内容见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7-029。

 特此公告。

 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25日

 附件一: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

 注:章程其他内容不变,新增条款后序号顺延。

 证券代码:002189 证券简称:利达光电 公告编号:2017-028

 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10月13日以通讯形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10月24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河南省南阳市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五名,实到五名,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宗杰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详见巨潮资讯网,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同时刊登于2017年10月25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公司章程的修订符合国资委党委办公室关于将中央企业党建工作要求纳入公司章程的要求。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特此公告。

 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2189 证券简称:利达光电 编号:2017-029

 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7年10月24日召开,会议决议于2017年11月15日(星期三)14:00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7年11月15日(星期三)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7年11月14日—2017年11月15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1月15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1月14日下午15:00至2017年11月1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7年11月10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止2017年11月10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代理人,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河南省南阳市工业南路508号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104号楼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 年修订)》的规定,上述议案均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议案1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以上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17年10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在2017年11月14日17:00 前送达或传真至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二)登记时间

 2017年11月14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三)登记地点

 河南省南阳市工业南路508号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会议联系方式及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东阳

 电话:0377-63865031

 传真:0377-63167800

 本公司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工业南路508号

 邮编:473003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2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89;投票简称:利达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11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1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11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一、表决指示

 ■

 二、本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日期:

 回 执

 截至2017年11月10日,我单位(本人)持有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帐户:

 股东名称(签章):

 说明: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应在本委托书每页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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