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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2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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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赵洪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凯臣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贾淑莉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营业总收入包括:营业收入、利息收入、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具体见财务报表部分。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变动情况表

 2017年9月30日

 单位:人民币 元

 ■

 利润变动情况表

 2017年1月-9月

 单位:人民币 元

 ■

 ■

 现金流量变动情况表

 2017年1月-9月

 单位:人民币 元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2.1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金额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3.2.2 委托贷款情况

 金额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016年5月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黑龙江岁宝热电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向黑岁宝提供委托贷款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期限一年,年利率为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截至报告日,公司已陆续提前或按期收回该笔委托贷款总计25000万元。

 3.2.3 担保情况

 金额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报告期内本公司对子公司黑龙江岁宝热电有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34,500万元,其中,对黑岁宝融资租赁担保9,500万元,至报告日,该笔融资已全部偿还完毕;对黑岁宝银行授信担保25,000万元(见公司2017年3月11日临2017-025号公告,2017年5月9日临2017-042号公告,2017年7月1日临2017-052号公告),截至报告期末黑岁宝已向龙江银行担保贷款10,000万元,向光大银行担保贷款10,000万元。

 3.2.4委托理财情况

 金额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证券代码:600864 证券简称:哈投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83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政府补助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等的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为了规范相关会计处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要求,公司需对政府补助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2017年10月2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政府补助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会计政策变更的背景及原因

 为了规范相关会计处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调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是中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按照财政部2017年5月10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按照要求,公司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科目,将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起与公司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从“营业外收入”项目重分类至“其他收益”项目。

 4、变更的日期:财会[2017]15号通知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上述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文件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2017年10月23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政府补助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文件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特此公告。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600864 证券简称:哈投股份 编号:临2017-082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10月17日以书面送达、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10月23日(星期一)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5名。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审议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监事会工作指引》等规定要求,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金龙泉先生主持。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截止2017年10月23日中午12时,共收回表决表5份,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季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本公司参与季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没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保证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政府补助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文件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600864 证券简称:哈投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81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7年10月17日以书面送达、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10月23日(星期一)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审议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要求,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洪波先生主持。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截止2017年10月23日中午12时,共收回表决表9份,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制定〈哈投股份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司资本市场形象,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证监公司字[2005]52号)及中国证监会黑龙江监管局《关于落实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诉求处理首要责任的实施意见》(黑证监公司字〔2017〕25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了适用于处理投资者投诉的《哈投股份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本公告上网附件《哈投股份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制度》。

 3、《关于政府补助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要求,公司对政府补助会计政策内容进行调整,上述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文件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23日

 公司代码:600864 公司简称:哈投股份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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