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889 公司简称:新澳股份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沈建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娟芬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玲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顺利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公司于2017年6月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836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81,975,000股新股。报告期内,公司依照发行程序,向 9 名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8,491,068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75,400,303.61元,并于2017 年7 月 28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手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期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在此之后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公司总股本由325,160,000 股增至 393,651,068 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278号)。
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以及《新澳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等相关公告内容。
2、申报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
根据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国科火字〔2015〕31 号文,公司被认定为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效期 3 年,自 2014 年起按 15%的税率计缴。鉴于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届满,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公司开展了重新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工作,于2017年7月底完成网上申报,目前正待上级主管部门评审、认定。
申报期间公司将暂按 25%的所得税税率计提所得税。提请投资者注意,如果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其他原因导致公司不再符合或未能通过相关的资格认定,则公司所享受的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税率优惠政策将会受到影响。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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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889 证券简称:新澳股份 公告编号:2017-043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17年10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10月14日以书面、电话等方式送达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由董事长沈建华先生主持。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主要用于购买一年内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总金额不超过30,000万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本次授权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现金管理事项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6)。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03889 证券简称:新澳股份 公告编号:2017-044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7年10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10月14日以书面、电话方式送达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全体监事。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学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3号——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2016 年修订)》的有关要求,公司监事会在全面了解和认真审阅了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后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17年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保证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性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主要用于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本次授权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现金管理事项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以及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 万元暂时闲置的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一年内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03889 证券简称:新澳股份 公告编号:2017-046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10 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总金额不超过3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一年内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836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8,491,068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3.0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891,068,794.68元,扣除发行费用15,668,491.07元(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875,400,303.61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该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7〕278号《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现已全部到账,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编号2017-032号公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通过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议案的决议,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公司于2017年7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493,281,781.70元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
根据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周期及推进计划,项目建设资金需逐步支付,因此近期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为了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公司和股东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一)资金来源及额度
公司对总金额不超过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二)现金管理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现金管理事项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三)产品品种要求
主要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一年内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闲置募集资金拟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3、投资产品不得质押。
(四)具体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等。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投资产品发行主体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拟投资的产品属于保本型投资品种,风险较小,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投资产品不得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时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4、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购买一年内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通过适度的保本型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3、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国信证券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在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暂时闲置的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一年内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以及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暂时闲置的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一年内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该事项。
特此公告。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