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26 证券简称:江南化工 公告编号:2017-077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7年9月3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17年10月12日下发的《关于对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政许可)【2017】第54号)的要求,对重组报告书进行了相应的修订和补充。
现将重组报告书补充、修订的主要内容说明如下(本说明中的简称与重组报告书中的简称具有相同的含义):
1、公司在重组报告书“第六节 交易标的的评估情况/二、不同评估方法的具体情况/(二)收益法评估情况/4、标的资产收益法前后两次评估值差异较大的原因”中补充披露了标的资产前后两次收益法评估值差异较大的原因。
2、公司在重组报告书“第四节交易标的基本情况/十二、其他情况/(六)报告期内盾安新能源向久和装备的情况及盾安新能源对久和装备不存在重大依赖”中补充披露了报告期内盾安新能源向久和装备的采购金额、采购金额占盾安新能源同类产品或服务采购总额的比例,并说明盾安新能源对久和装备不存在重大依赖。
3、公司在重组报告书“第八节 本次交易的合规性分析/一、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六)有利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中补充说明了重组方案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六)款的规定。
4、公司在重组报告书“重大风险提示/二、标的公司的经营风险/(四)上网电价调整风险”及“第十二节 风险因素/二、标的公司的经营风险/(四)上网电价调整风险”中更新披露了标的公司上网电价调整的相关风险。
5、公司在重组报告书“第四节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七、报告期内主要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处理/(四)报告期内资产转移剥离情况”中更新披露了浙江盾安惠众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支付股权收购款的相关情况。
具体修订内容请见本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之回复》以及《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的相关内容。
特此公告。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226 证券简称:江南化工 公告编号:2017-078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股票 (股票简称:江南化工,股票代码:002226)自2017年 10月 23 日开市起复牌。
2、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报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取得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正在筹划公司控股股东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下的新能源行业资产购买事项。2017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调整构成重大调整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并披露了《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等公告。根据相关文件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需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进行事后审核。因此,公司股票自2017 年10月9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公司因筹划现金购买矿业资产重大事项,公司股票已于2017年9月25日开市起停牌。详见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2))。
2017年10月13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关于对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政许可)【2017】第54号](以下简称“《问询函》”)。2017年10月19日公司及各中介机构就《问询函》所提问题向深交所进行了书面回复。经向深交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7年10月23日(星期一)开市起复牌。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取得上述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