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年5月15日,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4.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4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8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2017年10月17日,公司前期向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石祥路支行购买的“金钥匙·本利丰”2017年第1031期人民币理财产品1,000万元已到期赎回,并收到理财收益141,767.12元。
2017年10月18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瑞东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东机械”)前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湖墅支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湖墅支行”)购买的共赢利率结构17240期人民币结构性理财产品1,000万元已到期赎回,并收到理财收益202,369.86元。
2017年10月19日,瑞东机械与中信银行湖墅支行签署了购买理财产品的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理财产品的主要情况
(一)已赎回的理财产品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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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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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东机械与上述受托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理财产品的主要条款
瑞东机械与中信银行杭州湖墅支行签署了《中信银行理财产品说明书》和《中信银行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主要条款如下:
1、产品投资对象:本产品为结构性理财产品,理财资金全额通过结构性利率掉期方式进行投资运作。
2、联系标的:伦敦时间上午11点的美元3个月LIBOR。
3、产品年化收益率确定方式如下:
(1)如果在联系标的观察日伦敦时间上午11点,挂钩标的“美元3个月LIBOR利率”小于或等于6.00%,产品年化收益率为4.30%;
(2)如果在联系标的观察日伦敦时间上午11点,挂钩标的“美元3个月LIBOR利率”大于6.00%,产品年化收益率为4.70%。
上述测算收益不等于实际收益。
4、理财本金及收益返还:
(1)理财产品收益计算天数为108天,产品收益计算天数受提前终止条款约束。
(2)理财期满,如产品正常到期,本金及收益于产品到账日内根据实际情况一次性支付,如遇中国、美国法定节假日或公休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5、本金保障条款:本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联系标的市场波动将可能导致产品收益下降。在最不利的情况下,投资者本金到期全额返还且理财年化收益率为4.30%。
三、投资风险分析和风险控制措施
(一) 主要投资风险
1、流动性风险/赎回风险:投资者没有提前终止权,在本产品存续期间内,投资者不得提前赎回,可能导致投资者在需要资金时无法随时变现/投资者提前赎回其购买的理财产品的,可能导致本金和收益的损失。
2、利率风险:如果人民币市场利率上升,该产品的收益率不随人民币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投资者将承担该产品资产配置的机会成本。
3、最不利的投资情形:本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联系标的市场波动将可能导致产品收益下降。在最不利的情况下,投资者本金到期全额返还且理财年化收益率为4.30%。
(二)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密切关注所购理财产品,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对投资产品的安全性及满足保本要求的具体分析与说明
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使用瑞东机械闲置募集资金1,000万元,投资金额没有超出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的额度范围,且产品发行主体提供了相应的保本承诺,属于稳健型、低风险、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理财产品。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购买理财产品是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和期限均在已审批范围内,无须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七、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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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备查文件
1、《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3、《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4、《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5、理财产品的相关协议。
特此公告。
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