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61 证券简称:海印股份 公告编号:2017-77号
证券代码:127003 证券简称:海印转债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印股份”或“公司”)董事会于10月19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刘霄仑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刘霄仑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刘霄仑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鉴于独立董事刘霄仑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不会导致独立董事中没有会计专业人士,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辞职自辞职申请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刘霄仑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勤勉尽职,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此,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刘霄仑先生在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861 证券简称:海印股份 公告编号:2017-74号
证券代码:127003 证券简称:海印转债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0月16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临时会议通知。
(二)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临时会议于2017年10月20日(周五)上午10时以通讯的方式召开。
(三)本次会议应到董事七名,实到董事七名,分别为邵建明、邵建佳、陈文胜、潘尉、李峻峰、朱为绎、刘霄仑。
(四)会议由董事长邵建明主持。
(五)本次临时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全体董事以书面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发起设立的民营银行名称拟变更为广州花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主体尝试联合发起设立花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按照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银监会”)的最新要求,现变更“花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名称为“广州花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该名称尚需获得中国银监会的核准,在设立申报、审批、最终核准的过程中仍可能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关于签署广州花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声明与承诺的议案》
按照中国银监会关于设立民营银行的要求,公司就发起设立民营银行签署相关声明和承诺,主要包含以下方面:
本公司承诺,同意广州花城银行剩余风险承担制度的安排,自愿承担银行经营风险,承诺承担剩余风险;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自愿接受中国银监会以及其他有权监管部门的延伸监管;公司将联合广州花城银行其他股东,严格执行广州花城银行制定的恢复和处置计划。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保证遵守上述声明和承诺,并将其在《发起人协议》和广州花城银行章程中载明。若有违反,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上述承诺承担的剩余风险以对广州花城银行实际出资额的一倍为限额,即人民币10亿元,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发起设立民营银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75号)。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3、《关于拟增资广州海印互联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议案》
广州海印互联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印互联网小贷”)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目前注册资本1亿元,公司持有海印互联网小贷100%股权。
因海印互联网小贷业务及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以自有资金1亿元向海印互联网小贷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海印互联网小贷的注册资本将由 10,000 万元增加至 20,000 万元。
本次对外投资不属于风险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在十二个月内对海印互联网小贷的累计投资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属于董事会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增资事项尚需获得广州市金融工作局等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拟增资广州海印互联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76号)。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861 证券简称:海印股份 公告编号:2017-75号
证券代码:127003 证券简称:海印转债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起设立民营银行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5年6月8日,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印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起设立花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与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主体尝试联合发起设立花城银行,拟定注册资本50亿元,其中,海印股份拟出资8.75亿元,认购花城银行17.5%的股份。2015年6月9日,公司披露《关于发起设立花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39)。2015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花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出资额增加至12.5亿元的议案》、《关于承担剩余风险制度安排、股东接受监管协议条款及合法可行的恢复和处置计划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5年12月12日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106)。
现根据设立申报的最新进展,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进展情况
2017年10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发起设立的民营银行名称拟变更为广州花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按照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银监会”)的最新要求,现变更“花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名称为“广州花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该名称尚需获得中国银监会的核准,在设立申报、审批、最终核准的过程中仍可能进行调整。
2、《关于签署广州花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声明与承诺的议案》
按照中国银监会关于设立民营银行的要求,本公司就发起设立民营银行需发表如下声明与承诺:
(1)本公司承诺,同意广州花城银行剩余风险承担制度的安排,自愿承担银行经营风险,承诺承担剩余风险,即公司自愿以对广州花城银行实际出资额的一倍为限额承担广州花城银行经营失败的剩余风险,即广州花城银行以其全部财产对自身债务承担责任,对广州花城银行全部财产不足清偿的个人存款部分,先按存款保险制度进行赔付,仍不足的部分由公司(如届时仍为广州花城银行的股东)以其对广州花城银行实际出资额的一倍为限额,按届时持有广州花城银行的股份比例分担。公司的全部财产不足以承担前述责任的,公司在前述承担限额内未能承担的部分,由公司届时的实际控制人补充承担;
(2)本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承诺,自愿接受中国银监会以及其他有权监管部门的延伸监管。
①公司定期向广州花城银行或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报告经营变化情况,保持合理的流动性和资金实力,不转移资产规避承担责任,尽量减少关联交易,重大事项逐项事前报告,保证持续符合股东资质条件,在经营情况等发生重大变化导致不再符合广州花城银行股东资格时在限定期限内予以整改,整改不能完成的,应当转让公司所持全部或部分广州花城银行股份。
②公司持续保持境内纯中资民营企业属性。如公司未来不再具备境内纯中资民营企业属性,在改变境内纯中资民营企业属性的股权变更作出前或协议、承诺等相关事项最终达成前,应当转让所持有的广州花城银行全部股份。
③公司将联合广州花城银行其他股东,依据广州花城银行制定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框架,在广州花城银行可能出现流动性困难时,在广州花城银行有借款的股东应立即归还到期借款本息,未到期的借款需提前偿还,并向银行提供资金流动性支持。
(3)本公司承诺,公司将联合广州花城银行其他股东,严格执行广州花城银行制定的恢复和处置计划,包括广州花城银行经营失败后的风险化解、债务清算和机构处置等安排。在危机发生时,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中国银监会等的安排,执行恢复和处置计划,防止经营失败的风险外溢,并自担剩余风险。
本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保证遵守上述声明和承诺,并将其在《发起人协议》和广州花城银行章程中载明。若有违反,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上述承诺承担的剩余风险以对广州花城银行实际出资额的一倍为限额,即人民币10亿元,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拟注册的公司名称:广州花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拟注册资本:4,000,000,000元人民币,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
3、各发起人出资情况如下:
■
三、风险提示
发起设立广州花城银行事项所涉及有关内容仍需监管机构及相关有权部门的审批,在设立申报、审批、最终核准的过程中仍可能进行调整,并存在不确定性和相关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本次投资未获批准及公司成立后的经营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根据该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861 证券简称:海印股份 公告编号:2017-76号
证券代码:127003 证券简称:海印转债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增资广州海印互联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1)广州海印互联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印互联网小贷”)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目前注册资本1亿元,公司持有海印互联网小贷100%股权。
(2)因海印互联网小贷业务及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以自有资金1亿元向海印互联网小贷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海印互联网小贷的注册资本将由 10,000 万元增加至 20,000 万元。
2、审批程序
本次对外投资已经公司2017年10月2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3、本次对外投资不属于风险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在十二个月内对海印互联网小贷的累计投资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属于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增资事项尚需获得广州市金融工作局等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广州海印互联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9MB514P
住所:广州市越秀区长堤大马路248号3楼
法定代表人:邵建明
注册资本:壹亿元整
成立日期:2017年5月3日
营业期限:2017年5月3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小额贷款业务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广州海印互联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100%股
权
(二)投资标的的财务情况
截至2017年6月30日,海印互联网小贷总资产为100,044,061.04元,总负债为155,960.45元,净资产为99,888,100.59元,实现营业收入29,334.29元,净利润-111,899.41元(未经审计)。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外投资目的
公司本次拟增资海印互联网小贷,有利于进一步扩大公司互联网金融业务规模,依托已有商圈商户资源与海量互联网用户规模的优势,借助互联网手段、云计算、大数据等先进技术,充分发挥资本推动业务发展及资源整合的作用。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增强公司持续发展力,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存在的风险
1、审批风险
本次拟增资海印互联网小贷事项尚需获得广州市金融工作局等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存在审批无法获得通过的风险;
2、政策风险
互联网小额贷款行业可能面临法律地位不明确、央行、银监会等政府主管部门政策变化等问题,可能存在一定的政策风险;
3、市场风险
因经济形势变化、市场竞争加剧、央行利率水平变化等市场因素可能使得海印互联网小贷的盈利能力、坏账率、利率水平受到一定影响;
4、信用风险
海印互联网小贷可能面临借款人偿还能力不足、恶意违约、信用欺诈等信用风险。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增资海印互联网小贷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逐步完善公司金融服务体系,助力打造“海印金控”成为金融解决方案的一站式综合服务供应商,促进公司在金融领域做大做强,不断完善公司的产业布局,加速推进公司的战略转型,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实力,未来将对公司盈利水平有积极促进作用。
四、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