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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2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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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278 证券简称:神开股份 公告编号:2017-055

 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李芳英、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顾承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汤为民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二)、利润表 单位:元

 ■

 (三)、主要财务指标及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业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权属存在争议

 公司已于前期公告中披露了上海快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就其与浙江君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上海业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合同》等有关协议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

 截至本报告公告日,上述仲裁程序仍在进行之中,公司将继续关注事项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事项请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2016-059、090、091、097、110、111号以及2017-029号公告。

 2、公司股东陈立兵诉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无效案件进展情况

 公司已于前期公告中披露了公司股东陈立兵向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撤销公司《201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中《关于补选陆灿芳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关于补选成曦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等三项决议。

 截至本报告公告日,上述案件已进入二审程序,公司将继续关注事项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事项请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2017-004、027、033、049号公告。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7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7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与上年同期相比扭亏为盈

 ■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证券代码:002278 证券简称:神开股份 公告编号:2017-053

 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10月9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10月19日在上海市闵行区浦星公路1769号公司九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到会出席董事6名(独立董事金炳荣因事无法参加本次董事会,委托独立董事孙大建出席),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芳英女士召集和主持,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全体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2017年10月21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2017年10月21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全体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

 独立董事已就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上述议案公告全文详见2017年10月21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0月20日

 证券代码:002278 证券简称:神开股份 公告编号:2017-054

 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7年10月19日在公司九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谢圣辉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副总经理汤为民先生、赵心怡女士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逐项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全体监事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2017年10月21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2017年10月21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全体监事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及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上述议案公告全文详见2017年10月21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10月20日

 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之事项进行了认真地核查,现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变更会计政策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

 金炳荣 孙大建 成 曦

 2017年10月19日

 证券代码:002278 证券简称:神开股份 公告编号:2017-056

 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0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以下简称“《通知》”),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进行了修订,要求自2017年6月12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发布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发布的《通知》规定的具体起始日期进行执行。

 4、变更日期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5、审批程序

 公司于2017年10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将对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同时,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在该项目中反映。将自对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12日之间新增的与企业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从“营业外收入”项目重分类至“其他收益”项目。该变更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当期损益、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影响,且不涉及对以前年度损益的追溯调整。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及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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