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土地竞拍情况概述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0月1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浙江艾德拟参与竞拍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子公司浙江艾德纳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艾德”)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使用自筹资金参与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台海(土)告字[2017]042号、台海(土)告字[2017]043号宗地的土地使用权的竞拍,并授权浙江艾德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相关人员签署土地竞拍过程中的相关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10月13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子公司浙江艾德拟参与竞拍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公告》(2017-102)。
根据决议,浙江艾德向台州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提交了台海(土)告字[2017]042号、台海(土)告字[2017]043号宗地使用权的竞买申请。2017年10月19日,浙江艾德成功竞得上述宗地的土地使用权,与台州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签订了《成交确认书》。
本次交易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竞买,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竞拍土地的基本情况
(一)宗地一
1、编号:台海(土)告字[2017]042号
2、土地位置: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渔舟路以东、台州湾大道以南DXQ010-0112-01地块
3、出让面积:77291㎡
4、用海方式:填海造地
5、土地用途:工业
6、规划地上建筑总面积:≥85020.1㎡
7、规划容积率:≥1.1
8、规划建筑密度:30%-50%
9、规划绿地率:≤20%
10、海域使用权出让年限:50年
11、填海形成土地的使用权期限:填海竣工验收后海域使用权的剩余期限
12、成交价格:2226万元
(二)宗地二
1、编号:台海(土)告字[2017]043号
2、土地位置: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渔舟路以东、东海大道以北DXQ010-0112-02地块
3、出让面积:55804㎡
4、用海方式:填海造地
5、土地用途:工业
6、规划地上建筑总面积:≥61384.4㎡
7、规划容积率:≥1.1
8、规划建筑密度:30%-50%
9、规划绿地率:≤20%
10、海域使用权出让年限:50年
11、填海形成土地的使用权期限:填海竣工验收后海域使用权的剩余期限
12、成交价格:1608万元
三、竞得土地使用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竞得土地使用权后,上述地块将作为浙江艾德的生产经营用地,作为锂电正极材料项目的建设用地,上述地块的取得为浙江艾德未来经营发展提供了必要的土地资源,为浙江艾德进一步发展提供保障,有利于公司的持续长远发展。
本次签署台海(土)告字[2017]042号、台海(土)告字[2017]043号宗地的《成交确认书》后,后续浙江艾德将根据有关规定与有关部门签订《海域使用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如《海域使用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与本公告披露内容存在差异的,公司将及时补充披露差异情况。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