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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9月2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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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792 证券简称:通宇通讯 公告编号:2017-071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无增减、修改、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9月20日(周三)下午15:0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9月19日(周二)-2017年9月20日(周三)。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 年 9月 20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 年 9 月 19日下午 15:00 至 2017 年 9 月 20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广东中山市火炬开发区金通街3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会秘书段铸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4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61,089,506股,占公司总股本27.0559%。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1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172,43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9621%。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58,917,0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0937%。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2,172,435股,占公司总股本0.9621%。

 4、公司的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书面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1,089,50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172,4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2、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1,089,50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172,4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3、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1,089,50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172,4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 赖继红 庄浩佳

 3、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9月21日

 证券代码:002792 证券简称:通宇通讯 公告编号:2017-072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7年9月20日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因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胡柳、蔡辉、奚佳宾、朱凤婷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公司根据相关规定拟回购注销上述4名原激励对象所持有未解锁的公司限制性股票340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6,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上述4名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34,000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225,790,000股变更为225,756,000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225,790,000元变更为225,756,000元。

 鉴于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已授权董事会决定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等事宜。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本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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