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9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本数)的本次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及使用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详见2016年9月2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一、本次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部分赎回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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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近十二个月内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赎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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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