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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9月2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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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84 证券简称:鲁银投资 编号:临2017-043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诉讼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尚未开庭审理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公司全资子公司济南鲁邦置业有限公司为被告

 ●涉案的金额:88306475.89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因尚未开庭审理,目前尚无法预计该案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金额。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济南鲁邦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或“济南鲁邦置业”)收到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2017)鲁01民初1402号)。

 原告:青岛一建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济南鲁邦置业有限公司

 受理机构名称: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诉讼案件事实

 (一)诉讼事实及理由

 2012年,公司全资子公司济南鲁邦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南鲁邦置业”)与青岛一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一建”)签署施工合同,由青岛一建承建济南鲁邦置业奥林逸城A1、A3工程项目建筑工程,其中A1项目预估合同价款约2.1亿元。截至目前,济南鲁邦置业已支付青岛一建A1项目工程款196890828.42元,并全额入账。截止2016年底,济南鲁邦置业已对A1项目涉及的工程成本预估入账2.35亿元。因济南鲁邦置业与青岛一建就A1项目工程决算事宜存在较大分歧,经多次协商仍未达成一致意见,济南鲁邦置业未支付工程尾款,导致诉讼。

 (二)诉讼请求

 依据原告向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的《起诉状》,提出如下诉讼请求:

 1. 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工程欠款77189864.71元、逾期付款利息9465653.96元及承兑贴现息1650957.22元,以上合计88306475.89元。

 2. 本案的诉讼费、保全费等费用由被告承担。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因本案尚未开庭审理,目前无法预计该案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金额。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对上述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进行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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