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否决、修改或变更议案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9月15日(星期五)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9月14日——2017年9月15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9月15日09:30-11:30、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9月14日15:00—2017年9月1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召开地点:重庆市涪陵区白涛街道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何平先生。
(六)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公司于2017年9月1日、9月12日分别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出席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股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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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出席(列席)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
1、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三、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各议案的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 《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1.1 非独立董事选举
1.1.1 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刘绍云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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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通过。
1.1.2 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袁泉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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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通过。
1.1.3 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丁敬东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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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通过。
1.1.4 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魏云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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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通过。
1.1.5 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郑伟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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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通过。
1.1.6 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陈哲元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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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通过。
1.1.7 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文德镛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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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通过。
1.2 独立董事选举
1.2.1 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章新蓉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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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通过。
1.2.2 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龚涛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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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通过。
1.2.3 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李豫湘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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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通过。
1.2.4 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赵建新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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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通过。
2 《关于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成员的议案》
2.1 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李直先生为公司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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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通过。
2.2 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刘雪明先生为公司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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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通过。
2.3 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欧勇先生为公司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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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通过。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3名股东代表监事由本次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另2名职工代表监事将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3 《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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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通过。
4 《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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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通过。
5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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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通过。
6 《关于重新制定〈公司章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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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通过。
7 《关于重新制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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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通过。
8 《关于重新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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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通过。
9 《关于重新制定〈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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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通过。
10 《关于重新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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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通过。
11 《关于更换2017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控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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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通过。
12 《关于为重庆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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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12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重庆建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议案4、6为特别决议,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公司聘请北京懋德律师事务所胥志维律师、张静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如下: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以及形成的会议决议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懋德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重庆建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