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41 证券简称:贤丰控股 公告编号:2017-103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2月1日召开的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议案》,同意在确保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8亿元(含8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根据上述决议,现将公司及子公司近期进行风险投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风险投资的主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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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公司进行风险投资可能存在以下风险:
(1)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投资产品的赎回、出售及投资收益的实现受到相应产品价格因素影响,需遵守相应交易结算规则及协议约定,相比于货币资金存在着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等。
2.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已制定《风险投资管理制度》,对风险投资的原则、范围、权限、内部审核流程、内部报告程序、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等方面均作了详细规定,能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同时公司将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切实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严控风险。
公司内控审计部负责对公司风险投资业务的审计监督工作,不定期对相关业务进行全面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告公司管理层。在每个季度末,内控审计部应对风险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风险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三、对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的风险投资,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司效益。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进行风险投资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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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未到期金额共计22,100万(含本次新增),未超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进行风险投资的金额范围和投资期限。
五、备查文件
1.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中信银行理财回单。
特此公告。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2141 证券简称:贤丰控股 公告编号:2017-104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贤丰控股,股票代码:002141)自2017年5月2日(周二)开市停牌;因筹划收购关联方股权事宜,公司股票于2017年5月16日(周二)开市起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及时公布了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49)、《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50)、《重大事项进展暨其他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51)、《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54)。停牌期间,公司与相关方积极磋商,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及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6);目前公司正继续与有关各方积极推进收购关联方股权事宜。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因筹划收购锂电池产业相关公司股权,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6月1日(周四)开市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重大事项进展暨股权收购事项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59)、《重大股权收购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62)。
停牌期间,经公司与相关各方咨询论证,公司拟收购锂电池产业相关公司股权事宜已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6月15日开市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继续停牌。2017年7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并提交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2017年7月31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届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8月1日开市起继续停牌且不超过3个月,累计停牌时间自首次停牌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停牌期间,公司及时公布了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6月15日、6月22日、6月29日、7月6日、7月13日、7月15日、7月22日、7月29日、8月1日、8月8日、8月15日、8月22日、8月29日披露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65)、《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67)、《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0)、《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75)、《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76)、《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暨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8)、《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87)、《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89)、《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91)、《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92)、《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94)、《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95)、《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102)。
一、停牌进展
公司已聘请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中介机构,截至本公告日,各中介机构正积极推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对交易对手和交易标的公司有序开展尽职调查、审计等相关工作。
鉴于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4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公告。
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自公司2017年6月1日发布《重大事项进展暨股权收购事项继续停牌公告》以来,公司严格按照《重组办法》及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4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编制并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等信息披露文件,披露信息真实、准确。考虑到本次重组的相关审计、评估及交易各方细化交易方案等工作仍需要一定的时间,上市公司继续停牌具有合理性;上市公司及有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相关重组事宜,停牌6个月内披露重组信息并复牌具有可行性。
三、风险提示
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告为准。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