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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8月3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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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
公司股东减持计划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60 证券简称:中金岭南 公告编号:2017-61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

 公司股东减持计划完成的公告

 股东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深圳市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公司于2017年8月30日接到股东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晟公司”)一致行动人深圳市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广晟投资)通知,称其已完成于2017年2月24日披露的关于减持中金岭南股票的计划(详见公司于2017年2月24日披露的公告编号为2017-04的公告),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本次减持前,深圳广晟投资持有公司股份106,178,408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4.46%;广东广晟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20,435,775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86%;广晟公司持有公司股份654,593,573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7.51%。广晟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81,207,756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32.83%。

 本次减持后,深圳广晟投资持有公司股份93,143,935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3.91%;广东广晟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20,435,775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86%;广晟公司持有公司股份654,593,573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7.51%。广晟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68,173,283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32.28%。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减持目的:为增加公司流动性,开展公司业务,配合收购金融牌照的需要。

 2、减持计划:

 自2017年2月23日首次减持之日起,广晟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广晟投资在未来12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市场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减持公司股份,累计减持比例(含本次减持股份)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0.6%。

 3、根据2017年2月24日披露的公司股东减持计划,深圳广晟投资累计减持中金岭南股票数量为13,034,473股,占减持计划公告当日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5891%,未超过减持计划。上述减持的股份为深圳广晟投资通过集中竞价交易买入的股份,本次减持严格按照减持计划执行,减持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的有关规定。

 4、广晟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广晟投资承诺,在本次减持计划结束后六个月内不增持其持有的中金岭南股份。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信息披露。

 三、备查文件

 1、《关于广晟公司一致行动人减持中金岭南的函》;

 2、《深圳市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关于结束减持中金岭南股份计划的函》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17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000060 证券简称:中金岭南 公告编号:2017-62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与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仅为协议双方根据合作意向,经友好协商达成的战略性约定,该协议所涉及的具体合作事宜若需另行签订相关合作合同,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并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对公司2017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一、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29日与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铜业”)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本协议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该协议所涉及的具体合作事宜若需另行签订相关合作合同,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二、合作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武建强

 注册资本:1,416,398,800元

 经营范围:有色金属、贵金属的生产加工、销售及生产工艺的设计、施工、科研。高科技产品化工产品的生产、加工及销售。机械动力设备的制作、安装,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的科研所需的原辅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出口本企业自产的铜材、选矿药剂、有色金属;进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经营有色金属开采和选矿业务,化肥加工及销售,饲料添加剂产品,硫酸。食品添加剂生产:液氧、氧气、氮气、氩气等气体产品的生产、经营;医用氧制造;混合气、液氮、液氩、高纯氮、高纯氩、高纯氦的销售;货物与技术进出口;压缩空气生产、经营;分析检测,物流运输及物流辅助服务。物资贸易,包括日用百货、劳保用品、文化办公用品、包装材料、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品)、五金交电、机电设备及配件、机械设备及配件、塑料制品、橡胶制品、建筑材料、耐火材料、水泥制品、保温防腐氧涂料、建筑防水材料、保温隔热材料、润滑油、润滑脂、金属材料、金属制品。贸易代理。(以上涉及国家法律、法规的经营范围,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云南铜业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战略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背景

 鉴于双方拥有共同的发展愿景,为促进双方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经平等、友好协商,双方决定建立战略合作关系,今后将在产业投资、海外资源并购、技术交流与合作、新材料开发,以及大宗商品贸易等领域构建长期紧密的战略伙伴关系。

 (二)合作原则

 1、优势原则。双方作为战略合作伙伴,充分利用各自的优势,发挥合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实现优势互补、互惠互利。

 2、平等原则。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前提下签署本战略合作协议,并在后续具体项目中签署具体合作协议,合作内容经双方充分协商。

 3、长期、稳定合作原则。双方的合作基于彼此充分信任,着眼于战略发展,致力于长期、稳定的合作。

 4、共同发展原则。本战略合作协议旨在促进双方的共同发展,且符合双方的根本利益。

 (三)合作内容

 1、产业投资

 基于对投资价值独立判断和充分认可的前提,双方在时机成熟时,通过合作投资、相互投资等方式进行产业投资,构建长期、坚实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2、海外资源并购

 双方目前均涉足海外资源开发,各自具备海外资源开发的经验。鉴于矿产资源的共生和通常并购标的交易金额较大的特点,双方在项目甄别、技术分析、资金筹措以及投标方式等多方面开展合作,同时探索共同发起设立海外产业并购基金,积极推动海外矿产资源投资的合作。

 3、技术交流与合作

 加强铜、铅、锌等重有色金属采矿、选矿、冶炼等各生产环节关键技术的开发、应用、专业技术人才培养等领域的合作与交流,实现双方在技术与人才方面的良性互动。

 4、新材料产业

 利用各自积累的产业优势,加强有色金属下游应用产品的研发合作,共同发展金属新材料产业,提升铜、铅、锌产业的附加价值。

 5、大宗商品贸易业务

 进一步深化双方在大宗有色金属商品贸易业务上的合作和交流,加强双方在资源渠道、信息共享、物流协作、风险控制、金融服务等领域的合作。

 (四)其他

 1、本战略合作协议是双方合作意向和合作原则的洽谈结果,在开展具体项目和需签订具体协议时,双方承诺遵守该战略合作协议原则。

 2、为推进战略性合作伙伴关系的不断发展,双方建立定期沟通机制。双方高层保持互访,互相交流矿业资源、企业经营、国际经贸、海外市场等方面信息,寻找和拓展更为广泛的业务合作机会。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中金岭南与云南铜业具有各自领域内的产业与资源优势,为促进双方优势互补、共同发展,本着合作共赢的原则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并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在产业投资、海外资源并购、技术交流与合作、新材料产业、大宗商品贸易业务等加强合作。符合双方的经营发展及战略规划。

 2、本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对公司2017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五、重大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仅为协议双方根据合作意向,经友好协商达成的战略性约定,该协议所涉及的具体合作事宜若需另行签订相关合作合同,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并披露相关信息。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2017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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