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参照披露
房地产业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利润及其构成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及自有物业租赁管理业务。
公司目前房地产开发业务主要集中在深圳、杭州、千岛湖等城市,物业资产及物业经营管理业务主要集中在深圳、杭州、上海、千岛湖等区域。从事房地产开发的实体主要包括:公司本部、深圳华联置业公司、杭州华联置业公司、浙江兴财公司、上海申冠置业公司等五家企业。从事物业经营管理业务的实体为华联物业集团,负责统筹、运营和管理本公司和华联集团的物业资产出租及住宅地产项目、商业地产项目等运营与服务管理 。
公司房地产开发业务、项目储备及自有物业出租等情况如下:
1.华联控股房地产开发项目情况(单位:平方米)
■
备注:*“华联工业区B区更新项目”现正式更名为“华联城市商务中心”。
**公司2017年上半年没有新增土地储备项目。存续的工业土地储备为华联工业园区A区块正在进行申请城市更新改造。
2.公司出租房产情况
公司出租房产主要分别在深圳、上海、杭州三地,房产数量合计22.25万平方米(含合并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住宅项目、商业运营项目等配套收费车位1,790个,其中,深圳1,406个、杭州259个、上海125个。
(1)按照房产类别划分为:工业厂房、仓储房产:6.91万平方米;住宅和宿舍房产1.24万平方米;办公楼、商业和酒店房产:14.10万平方米。
(2)按照区域分布
1)深圳方面:工业厂房和仓储房产:6.91万平方米;住宅和宿舍房产:1.21万平方米;办公楼、商业和酒店房产:1.83万平方米。
2)上海方面:办公楼房产:2.20万平方米。
3)杭州方面:办公楼、商业和酒店房产:10.07万平方米;住宅0.03万平方米。
经营环境变化及判断:
2017年1-6月,全国商品住宅累计销售面积和销售金额分别为6.48亿平方米、4.93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3.5%、17.9%,全国商品住宅累计销售面积和销售金额的增长幅度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减少15.1%、26.5%,增长幅度双双下滑。房地产市场整体表现稳中有降。
2017年上半年,为遏制国内房地产市场的过热发展,国家及地方政府对房地产行业实施了严厉调控,调控政策以“分类指导、因城施策”为导向,以居住属性为基本原则,各地方政府调控政策主要从需求端陆续收紧了调控政策,重新定义“限购”模式为本轮房地产调控的重要特点。随着房地产供需两端的信贷资金持续收紧,调控力度持续加码,在各种严厉调控政策的综合作用下,一二线城市房价与成交量持续降温,三四线城市维持平稳。
经过最近两年多稳定发展,房地产行业之前存在的库存结构性过剩问题已得到了一定缓解。另一方面,中央出台了有利于推动并建立房地产市场长效机制方面的制度性安排,拟进一步完善并加快形成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的长效机制。近期,住建部起草了《住房租赁和销售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住建部等九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各地方政府租房新政也频繁推出,租售并举、长租公寓等地产盈利新模式正在形成,中长期住房供需结构、市场环境面临新的变化。展望下半年,由于国家实施的供给侧改革效果明显,传统周期性行业效益大幅提升,房地产在稳增长中的地位与作用被弱化。另一方面,国内房地产市场在严厉调控下逐步回归理性与平稳发展,调控已取得阶段性效果。与此同时,住房租赁市场建设、租售同权、共有产权住房制度等将是推动房地产市场变革的重大举措,或将促进房地产供需结构发生深刻变化,并有利于加快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长效机制的建立与完善,预期房地产市场继续沿着政策导向,维持平稳发展局面。
公司经营与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8.49亿元,同比增长2,771.4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52亿元,同比增长143.40%。
目前,公司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主要集中在杭州和深圳两地。2017年上半年,在售、在建、拟建项目等情况如下:
1、杭州方面
(1)“UDC·时代广场”城市综合体项目
“UDC·时代广场”城市综合体项目由“时代大厦”(写字楼)、“钱塘公馆”和“全景天地”(含全景公寓和万豪酒店)组成,总建筑面积为26.8万平方米。
“时代大厦”项目:由A、B两幢塔楼组成,2010年底建成交付使用。A幢于2011年售罄;B幢自持出租。
“钱塘公馆”项目:工程方面:经过前期抓紧施工,已基本完成新增户型的室内精装修施工以及配套会所的装修施工,同时为给业主更好的体验,在景观方面也进行了方案的优化升级。营销方面:2017年7月隆重举办华联大讲堂公益活动,为华联地产品牌宣传助力,也促进该项目的整体形象推广。经过前期充分筹备,项目宣传推广及销售蓄客准备,钱塘会馆项目目前完成网签销售金额15,048万元。
“全景公寓”项目:幕墙装修工程已结束,正在进行大堂招标、装修及筹划营销推广的各项准备工作。
万豪酒店:该项目为自持物业,由万豪酒店管理公司负责运营,于2016年8月开始营业。
(2)千岛湖“半岛小镇”项目:该项目位于杭州千岛湖,为低密度住宅项目,分两期进行开发建设。
2017年上半年,半岛小镇度假公寓项目一期工程的实体工程基本完成,包括土石方边坡挡墙工程,房建的土建安装工程,精装修工程,幕墙工程,景观绿化工程,市政道路工程,智能化工程、泛光照明工程等等。二期工程正在进行场地平整、土石方和挡墙工程等工作。
该项目同时在进行编制营销策划方案和项目推介方案等工作。
2、深圳方面
(1)深圳宝安“华联城市全景花园”项目
该项目计容积率建筑面积19.7万平方米,目前正在进行销售,为本年度的主要利润来源之一。2017年上半年完成了该项目的景观绿化工程、大堂精装修工程、地下车库地坪漆工程、物业移交手续等工作,目前,A、B栋样板层及天际会所等装修工程正在进行当中。
营销方面:该项目自开盘销售以来,截至2017年6月30日,累计合同销售面积8.11万平方米,累计合同销售金额49.89亿元,成交均价约5.67万元/平方米。
(2) 华联城市商务中心项目(即原“华联工业区B区城市更新项目”)
该项目总投资约35亿元,计容积率建筑面积21.04万平方米。该项目2016年9月开始启动基坑支护与土石方工程建设,计划2017年三季度完成桩基工程,力争今年底前实现地下室部分封顶,2018年9月项目封顶,2018年12月前开始预售。
(3)“华联南山A区”城市更新项目
该城市更新项目于2017年2月完成计划立项,已被列入《2016年南山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一批计划》。目前正在推进该城市更新项目的规划立项申报工作,同时妥善做好旧厂房清拆的准备工作,为后续筹建与开发建设扫清障碍。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8日31日
证券代码:000036 证券简称:华联控股 公告编号:2017-043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29日采用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18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及书面形式发送给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参与表决董事应为11人,实际表决董事为11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议案如下:
一、《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单独公告,公告编号:2017-044、045。
二、关于本公司与华联集团互保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董炳根、丁跃、胡永峰、张梅、倪苏俏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已获得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华联控股独立董事关于本公司与华联集团互保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公告编号:2017-04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其中,公司控股股东华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在审议本议案时须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单独公告,公告编号:2017-046。
三、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定于2017年9月20日(星期三)下午14:30时起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单独公告,公告编号:2017-047。
特此公告。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036 证券简称:华联控股 公告编号:2017-046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公司与华联集团互保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7年8月2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与华联集团互保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概述
自上市至今,公司控股股东华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联集团”)对推动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大力支持,既维护了公司日常的经营稳定,又促进公司的稳步扩张。经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华联集团向本公司提供7亿元现金短期借款、并为本公司开发“华联城市全景花园”项目的16亿元开发贷款提供担保,同意本公司为华联集团提供16亿元的互保额度。鉴于公司与华联集团上述借款、互保事项即将到期,为了确保公司在建地产项目的顺利开发建设,不断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现需要提请控股股东华联集团继续为本公司提供财务方面的资助及支持,双方拟开展如下关联交易事项 :
1.提请华联集团向本公司(含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总计20亿元人民币(含20亿元)的对外融资连带责任担保额度。
2.本公司将为华联集团(含其控股的子公司)提供同等额度的对外融资连带责任担保,即相互之间的互保额度为20亿元人民币(含20亿元)。
由于华联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31.21%股权,上述两事项均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董炳根、丁跃、胡永峰、张梅、倪苏俏回避表决,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华联集团:成立于1983年8月,注册资本为9,061万元,法定代表人:董炳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90337957U。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及租赁服务;投资旅游产业;酒店管理;投资文化产业;文化活动的组织策划;进出口业务;工程承包建设及进出口所需工程设备、材料、劳务输出;对外投资,技术咨询服务;室内装饰工程设计;劳务分包、风景园林工程设计、工程勘察设计;建筑工程技术咨询;建筑规划设计;工程项目管理;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商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汽车销售(含小轿车)。化工、纺织、服装等产品的生产。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华联集团总资产157.04亿元,净资产63.98亿元,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45.35亿元。
三、互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1.华联集团拟向本公司(含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20亿元人民币的对外融资连带责任担保额度。
2.作为对价的条件,公司将为华联集团(含其控股的子公司)提供同等额度的对外融资连带责任担保,即相互之间的互保额度为20亿元人民币。
上述互保事项期限为三年,起始日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表签署上述两事项的有关协议,本公司将根据该两事项的实际执行情况,及时进行临时披露或在定期报告中进行详细披露。
四、董事会意见
1. 本次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影响
公司正处于新建房地产项目资金投入高峰期,本次关联交易主要是为了解决“华联城市商务中心”、“华联工业园区A区”两城市更新项目的资金需求问题,并拟通过本次关联交易获得华联集团对公司发展的持续支持,确保公司在建、拟建项目工程进度的稳步推进。
本次关联交易是基于双方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与稳定,促进本公司可持续发展。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本期、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任何负面或不利影响,有利于公司不断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
2.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根据公司实施的《担保管理规定》及有关规定,本公司为华联集团提供上述担保事项需要签署反担保协议。即公司与华联集团签署上述担保协议时,华联集团须同时与本公司签署反担保协议。
五、年初至披露日与华联集团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额情况
1.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租赁华联集团的办公场地费用合计约212万元。
2.华联集团为本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1亿元,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华联置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3.8439亿元,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华联置业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4.5亿元,合计9.3439亿元。
3.本公司为华联集团提供的担保金额合计6亿元。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履行了规定的审批程序。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共计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3.79亿元的17.76%。
公司逾期担保累计数量为零。
七、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已获得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多年来,华联集团为本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在产业结构调整、主业转型等方面提供了大量人力、财力支持。本次关联交易互保事项,体现了华联集团对上市公司后续发展的关心和支持,交易本身公正、公平,是一项互惠互利的交易,华联集团经济实力雄厚,公司与其进行互保应不会产生风险。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要求,上述关联交易事项须履行规定的批准程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八、其他事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方式及表决生效需遵循如下条件:
1.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将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公司控股股东华联集团在审议本议案时须回避表决。
2.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036 证券简称:华联控股 公告编号:2017-047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定于2017年9月20日(星期三)下午14:30时起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7年9月20日(星期三)下午14:30时起;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9月20日上午9:30-11:30时,下午13:00-15:00时;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9月19日下午15:00时至2017年9月20日下午15:00时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7年9月15日
7.出席对象:
(1) 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2017年9月15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依法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公司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深南中路2008号华联大厦16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1. 关于本公司与华联集团互保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详细内容请参阅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三)特别说明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根据有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华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须回避表决。
三、提案编码
■
四、现场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人股东证券帐户卡或持股凭证、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在2017年9月19日17:00时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
2.登记时间:2017年9月18日~2017年9月19日每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3:30-17:00时或2017年9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之前。
3.登记地点:
登记地点:深圳市深南中路2008号华联大厦11楼公司证券部
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 本次现场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 本次股东大会联系方式
联系地点:深圳市深南中路2008号华联大厦11层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518031
联系人:孔庆富、沈 华
联系电话:0755-83667450 83667257
传 真:0755-83667583
电子邮箱:kongqf@udcgroup.com shenh@udcgroup.com
七、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0036
2. 投票简称:华联投票
3. 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17年9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9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7年9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进行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
上述委托事宜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股东大会结束之日。
委托人姓名(名称): 被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及数量: 被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日期:
备注:
1. 持股数系以股东的名义登记并拟授权股东的代理人代理之股份数,若未填上数目,则被视为代表全部以股东的名义登记的单位或自然人股份。
2.本授权委托书如为法人股东的,必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3.以上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者“弃权” 方框内划“√”做出明确投票意见指示, 委托人未作明确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按自己的意见表决。
4.本授权委托书之复印及重新打印件均有效。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书签发日期:
证券代码:000036 证券简称:华联控股 公告编号:2017-045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