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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8月3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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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983       公司简称:惠而浦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7年上半年,公司面对竞争激烈的市场格局,不断推进“结果、执行、人才、合规”年度口号,以产品和技术为牵引,推进产品结构调整和差异化竞争,引领消费升级;认真做好品牌战略规划,树立品牌形象;继续深化营销体制改革,深入拓宽渠道,力争线上线下同步发展,厨电小电推广取得突破,国际贸易业务得到提升;变频科技满足集团内需求基础上,进一步取得外延式渠道拓展。但是由于原材料价格上涨,产品销售价格下降,高端产品结构提升没有达到预期,渠道费用投入过大,导致报告期内出现亏损。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3.81亿元,同比持平;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8,587万元,同比减少233.70%。

 报告期内,公司各项业务发展情况及问题分析如下:

 1.以消费者为核心,打造终端形象店

 2017年初,惠而浦(中国)公司与苏宁就2017年双方的全方位战略合作达成了一致意见。双方约定,2017年惠而浦将以用户体验为核心联合苏宁线下门店打造全新展厅形象,围绕全国TOP门店进行形象升级,近百家形象店将提供进口产品、嵌入式产品的出样展示,实现展厅产品丰富化、品质化、高端化升级。

 目前,形象店已经在全国众多城市落地,通过模拟家庭场景,提升顾客购物体验,为前来购物的消费者提供更丰富完善的商品与服务。预计下半年将有更多覆盖全国的形象店建成开业。

 上半年,惠而浦产品展现出巨大的增长潜力,继续大力推进智能、大容量、变频产品的普及,一系列的产品结构升级吸引了更多注重生活品质和重视节能环保的中高端消费人群。公司希望通过全新的形象店输出更便捷的购物体验方式和更加人性化的售后服务,将更多受用户欢迎的惠而浦产品推向中国市场。

 2.智能制造助力智能健康科技,推动产品升级

 2015 年11月,惠而浦中国总部及全球研发中心在安徽合肥开工建设,惠而浦工业园项目一期工程项目占地 224 亩,将建成惠而浦中国总部(含全球研发中心、全球采购中心、销售中心、惠而浦大学等机构功能区),同时还将建成年产200 万台变频滚筒洗衣机和年产 1000 万台程控器的生产基地。目前,智能工厂已经进入搬迁和设备安装调试阶段,预计2017年9月份投入正式生产。

 在智能工厂快速建设的同时,公司不断加强同惠而浦全球创新平台的融合,与惠而浦其他中心共享资源,融合惠而浦在技术创新上的持久力、品质保证上的专注力以及各中心用户数据积累,全面融入惠而浦的全球创新体系,不断打造全新的智能家电、健康家电、品质家电。

 2017年,公司陆续推出了光芒Touch滚筒洗衣机和K-Max波轮洗衣机,两者都实现了触控面板直接在门体上显示。光芒Touch滚筒洗衣机拥有575mm的行业最大门舱,搭载了TFT7寸彩屏。这是一款智能触摸式屏幕,可以像手机屏幕一样操作,所点即所得,科技感十足。同时惠而浦独创的第6感智能洗衣技术让这款洗衣机可以像人一样思考,判断衣物重量、脏污、材质等等,从而自动决定水量、洗涤方式、洗涤时间、洗涤剂量等,用户只需点击“第6感”按钮就可以实现智能洗涤。

 3.厨房电器市场持续扩大

 随着国人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嵌入式厨电无论是在外观还是产品上都有着传统厨电无法比拟的优势,从而成为厨电行业新趋势。惠而浦厨电作为惠而浦全球产业链的重要组成部分,拥有领先的产品技术和研发优势,在欧美厨电市场乃至全球厨电市场都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惠而浦厨电在2016年全面开启中国市场,就是为把惠而浦全球产业链中最先进的厨电产品带到国内,引领中国亿万家庭厨房的变革。

 今年上半年,公司开启惠而浦厨电财富俱乐部,这是惠而浦厨电在中国市场布局的第一步,更是占领中国高端厨电市场的重要举措。惠而浦厨电财富俱乐部是惠而浦厨电在中国市场的第一个合伙人计划,在品牌、推广、终端建设等支持的基础上创新合作模式,在传统合伙人模式下,创新分级合伙人制度,将合伙人与惠而浦厨电总部无缝连接,实现互利共赢。

 此外,今年3月份,惠而浦厨电天猫、京东专卖店也都陆续开业。

 4.产品+服务,创新经营模式赢口碑

 今年6月份,公司检测中心顺利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换证复评审,持续获得“国家认可实验室”称号。通过国家实验室认可,表明我司检测中心具备按照国际认可准则开展产品检测能力,可以确保我司开发的产品在安全、性能、可靠性等方面全面符合国家标准或国际标准要求,从而提高公司品牌的社会认知度和信任度,增强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同时,检测数据的国际双边和多边互认也为我司产品出口奠定坚实的基础。

 在顾客服务方面,公司不断完善360贴心服务系统,以倡导服务增值为基础,不断升级、优化用户服务方案,提升服务水平,满足市场需求。找准痛点,突出用户价值;突破痛点,创造服务价值;解决痛点,提升市场价值。公司以推动服务标准化为根基,坚持以用户为中心,不断提升用户的服务获得感,真正做到从“服务产品”到“服务用户”,有效提升了用户的满意度。

 5.上半年经营存在的相关问题

 (1)渠道问题:目前惠而浦品牌网点还偏少,部分客户对国外品牌信心不足,加上部分地区没有及时、完整地把公司的战略意图、品牌策略传递到一线渠道,从而导致品牌合力没有形成,终端资源比较紧张,没有形成冰洗联动。

 (2)价格及结构问题:惠而浦作为外资高端品牌,产品结构调整有待进一步完善,需要以高端产品打造高端品牌形象。但其高端定位上半年未能在产品价格和产品结构上体现出来,未来我们还要继续发掘产品的卖点和价值。

 (3)冰箱问题:冰箱市场目前竞争激烈,各大品牌市场份额稳定,惠而浦需要寻找切入点,开辟新的增长点。由于公司高估市场情况,前期拓展冰箱网点投入很多费用,没有带来相应的业绩回报,拖累整体业绩。

 (4)成本及销售问题:报告期内,公司受单纯原材料价格上升及人工成本上升影响,且公司为调整产品结构,将滚筒洗衣机占比进一步提升,导致成本上升较快,但销售结构改善没有完全跟上节奏,且销售折扣折让过多,导致销售价格未能实现上升,经营业绩下滑。下一步公司将在调整结构的同时,严格控制成本销售上坚定调结构方向,控制折扣折让,提升平均单价,实现经营业绩好转。

 (5)内部控制问题:公司在渠道费用的投入方面超出公司销售政策范围,公司在一定程度上没有严格执行投入产出管控。

 上半年公司经营暴露出了当前内部管理存在问题,公司能够正视问题并积极寻求解决对策,形成完善的内部控制机制,规范流程,公司将以此为鉴,面向未来更好地发展。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财政部新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的规定,按照未来适用法对各类政府补助的核算重新归类予以确认,并结合财务报表的列报予以调整,即在利润表中增加“其他收益”项目,用于确认和归集相关政府补助项目,故上述变更对公司2017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公司本报告期“其他收益”科目金额增加42,128,550.98元,“营业外收入”科目金额减少42,128,550.98元。

 除此之外,会计估计及核算方法并未发生变化。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分别于2017年7月27日和2017年7月29日发布了《关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及复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为2017-020,详情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关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及复牌的提示性公告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为2017-022,详情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根据上述两份公告,公司主要在销售折扣计提方面在2015及2016年度存在会计差错,并且根据管理层的初步估计,差错金额约为人民币2.5-3亿元,该等差错将可能导致相应年度营业利润的减少。

 经公司近期自查和进一步估算,公司认为本次涉及的会计差错减少本报告的期初未分配利润人民币255,319,700.38元。减少2016上半年净利润为人民币35,217,873.04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人民币35,217,873.04元。

 上述差错金额仅为管理层的预估,目前相关调查仍在进行中。会计师事务所将基于最终的会计差错更正数据,对2016全年及以前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及合并财务报表项目的影响,根据相关规定出具审计意见。请广大投资者以审计后的数据为准。

 董事长:金友华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17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0983 股票简称:惠而浦 公告编号:2017-025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23日以送达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于2017年8月3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金友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1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1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与惠而浦集团及其关联方2016年度关联交易决算及2017年度关联交易总额预测的议案》

 2016年度公司与惠而浦集团及其关联方累计发生各类关联交易总额1,882,158,942.20元。预计2017年度公司与惠而浦集团及其关联方累计关联交易金额为169,766万元。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关联董事(金友华、Deborah Vaughn、侯松容、吕巍)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与合肥市国有资产控股有限公司2016年度关联交易决算及2017年度关联交易总额预测的议案》

 2016年度公司与合肥市国有资产控股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总额为1,372,612.50元。根据公司与国资控股公司签订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预计2017年度公司计提商标使用费约145万元。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关联董事(雍凤山、袁飞、杨仁标)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3、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政策文件,公司对政府补助的会计政策做 出相应调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高公司财 务信息的准确性,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公允、准确可靠的财务会计信息,体 现了稳健、谨慎性原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合理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全文内容及独立董事所发表的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4、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全文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5、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 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关于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全文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6、审议通过《关于全面修订〈公司委托理财内控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公司委托理财内控管理制度》全文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7、决定将上述一、二项议案提交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同意将上述一、二项议案提交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将另行发布。

 特此公告。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0983 股票简称:惠而浦 公告编号:2017-026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30日召开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原因

 鉴于国家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进行了修订并予以印发,准则于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公司需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进行会计政策变更。

 2、变更日期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颁布的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同时,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上述会计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进行调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财政部新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的规定,按照未来适用法对各类政府补助的核算重新归类予以确认,并结合财务报表的列报予以调整,即在利润表中增加“其他收益”项目,用于确认和归集相关政府补助项目,故上述变更对公司2017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政策文件,公司对政府补助的会计政策做出相应调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高公司财务信息的准确性,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公允、准确可靠的财务会计信息,体现了稳健、谨慎性原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合理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调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地为投资者提供更准确会计信息,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

 六、备查意见

 1、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决议;

 2、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监事会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0983 股票简称:惠而浦 公告编号:2017-028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该关联交易属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障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对公司持续经营不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于2017年8月3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1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1名,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惠而浦集团及其关联方2016年度关联交易决算及2017年度关联交易总额预测的议案》、《关于与合肥市国有资产控股有限公司2016年度关联交易决算及2017年度关联交易总额预测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出具了事前认可函。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基于个人独立判断,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的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客观需要,关联交易双方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公司董事会的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法定程序,关联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回避了表决。

 3、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开展的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有助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和执行,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客观需要。该等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是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一般商业原则签订协议,确定交易关系,交易价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该等交易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没有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没有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1、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东惠而浦与惠而浦集团及其关联方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元

 ■

 2、公司与合肥市国有资产控股有限公司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元

 ■

 (三)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1、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东惠而浦与惠而浦集团及其关联方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单位:万元

 ■

 2、公司与合肥市国有资产控股有限公司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关联方WHIRLPOOL PROPERTIES,INC.、合肥市国有资产控股有限公司许可公司使用有关商标。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东惠而浦与惠而浦中国及其关联方(潜在关联方)产生的采购、销售业务以及商标许可、技术许可等。

 2、定价政策和依据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是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一般商业原则签订,交易价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关联交易目的

 公司与关联方开展的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的交易,有助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和执行。

 2、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该等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长期稳定的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的声明

 3、审计委员会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4、独立董事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983 股票简称:惠而浦 公告编号:2017-029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决议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23日以送达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于2017年8月3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拥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5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5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与惠而浦集团及其关联方2016年度关联交易决算及2017年度关联交易总额预测的议案》

 2016年度公司与惠而浦集团及其关联方累计发生各类关联交易总额1,882,158,942.20元。预计2017年度公司与惠而浦集团及其关联方累计关联交易金额为169,766万元。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审议通过《关于与合肥市国有资产控股有限公司2016年度关联交易决算及2017年度关联交易总额预测的议案》

 2016年度公司与合肥市国有资产控股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总额为1,372,612.50元。根据公司与国资控股公司签订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预计2017年度公司计提商标使用费约145万元。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3、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调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地为投资者提供更准确会计信息,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4、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合肥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5、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执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6、审议通过《关于全面修订〈公司委托理财内控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

 股票代码:600983 股票简称:惠而浦   公告编号:2017-027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2017年上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2017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939号文《关于核准合肥荣事达三洋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于2014年10月23日向特定投资者惠而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33,639,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8.42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1,967,240,380.00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有关费用39,510,326.8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1,927,730,053.16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4年10月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4]3125号《验资报告》验证。

 截止2017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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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本公司至2017年6月30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1,181,027,861.49元(系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金额、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与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之和)。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督和管理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本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2. 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

 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本公司已在中国银行高新区支行、交通银行合肥南七支行、招商银行合肥高新区支行、汇丰银行合肥分行和徽商银行合肥天鹅湖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于2017年6月30日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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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情况

 2014年11月,本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共同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进行监督。

 2016年4月27日,针对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惠而浦中国区总部建设项目”,本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账号179736629652),共同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进行监督。

 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均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17年6月30日,协议各方均按照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于2017年度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290,654,752.99元,截止2017年6月30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1,181,027,861.49元。

 具体情况请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 2017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 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31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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