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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8月3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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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一)总体经营情况

 2017年度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47亿元,同比减少28.56%;实现利润总额-4.99亿元,同比增加0.49%。截止2017年6月末,公司总资产270.64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63亿元。

 (二)主要工作情况

 2017年,公司加快推动企业由传统制造商向工业服务商转型升级,着力发展i5智能机床新业务,推动产品全生命周期经营,打造公司核心业务,构建智能新生态。聚焦竞争对手及行业,优化产品,完善工艺解决方案,提升市场竞争力。全面推进企业由功能型向业务型、由制造型向服务型转变。

 1.加速i5智能产品布局

 强化i5智能机床行业属性

 公司围绕行业属性,精心打造各系列产品的行业竞争力,使各产品在细分行业里更专注、更专业。深入细化行业领域,聚焦工艺需求,对机床进行调整改进。如i5T1针对卫浴行业零件加工需求,采用排刀和动力头,调整规格尺寸、缩小占地面积等;针对轴类等行业零件加工痛点,开发应用智能尾台模块,自动感知工件位置、压力、速度,实现顶紧力智能调节,满足了零部件的多序集成加工需求,大幅提升了生产效率。

 推进i5智能工厂建设

 不断扩展与地方政府、下游客户的三方合作案例,借力国家、省、市政策支持,在多个重点区域建立i5智能工厂,成为机床行业的智能制造典范。

 开启i5智能智造谷建设

 推动i5智能制造生态迈向更高形态,即由N个智能工厂+i5智能制造体验中心、区域行业研发中心、实训培训中心、云服务中心、智能检测中心和再制造中心六大公共服务中心构成的“i5智能制造谷”。地方政府提供厂房,公司提供设备、技术等综合服务。

 2.推进新商业模式发展

 2017年,公司面向未来,继续推进U2U分享、经营租赁、融资租赁等多种新商业模式的发展,进一步转变传统买卖的销售方式,增加公司工业运营、服务资源,提升整体盈利能力和未来发展能力。依托分享商业模式和产业金融工具,引导和刺激用户需求,构建更紧密客户关系,拉动公司业务快速增长。

 3.加强品牌管理

 参加机床展览会:通过参展无锡太湖国际机床展览会、北京第十五届中国国际机床展览会、第十二届东北机床与金属加工展览会暨沈阳工装模具展览会等多个展会,公司向市场成功展出了i5智能机床、智能工厂解决方案,以新技术、新理念、新服务、新模式,展示了信息技术与制造技术的深入融合及共享方式的全新商业模式。

 加强与政府合作:不断加强与全国“百强县”政府的合作,充分借力当地政府在产品推介会、行业协会、重点企业客户和公共服务平台方面的信息及资源优势,开创多种合作模式,助推当地产业升级。

 加强校企合作:与沈阳工学院共建“i5智能制造学院”,推动人才链、创新链和产业链的深度融合;为沈阳职业技术学院第四学期“i5智能机床班”学生提供i5M系列机床实训。

 4.强化公司资本运作

 报告期内,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取得积极进展,2017年7月4日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获得证监会无条件审核通过。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规定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用于核算应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并对 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 2017 年 1 月 1 日至本准则实施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

 财政部于2016年12月3日发布了《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要求全面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该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九日

 股票代码:000410 股票简称:*ST沈机 公告编号:2017-80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2017年8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赵彪先生主持。

 5、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二○一七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刊登在2017年8月31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募集资金2017上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募集资金2017上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八月二十九日

 股票代码:000410    股票简称:*ST沈机   公告编号:2017-81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于2017年8月22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各位监事。

 2.本次监事会于2017年8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

 4.本次会议由李文华先生主持。

 5.本次监事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监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二○一七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审议了公司《二○一七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现发表如下意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刊登在2017年8月31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募集资金2017上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监事会经过认真审阅,现发表意见如下:

 2017上半年度,公司在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上,按照《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综合需要,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募集资金2017上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2017上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募集资金2017上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的规定对公司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关于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410 证券简称:*ST沈机 公告编号:2017-82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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