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29 证券简称:广弘控股 公告编号:2017--26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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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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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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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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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一)报告期内整体经营情况
2017年上半年,公司生产经营面临着机遇和挑战,教育发行板块面临教材发行资质申报、免费教材循环使用等挑战;而生猪价格在经历去年的持续上涨后,今年猪价冲高回落,鸡苗产销业务受H7N9冲击,面对复杂的经营形势,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公司章程》赋予的各项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规范运作能力。经营层带领全体员工进一步增强把上市公司做实做优的底气和担当,坚定信心,主动作为,严控风险,在稳增长和调结构的平衡点上精准发力,保持企业生产经营销售收入、净利润双增长的良好势头。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0.46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0.53%;营业利润741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7.42%;利润总额743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1.9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31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5.61%。
(二)报告期内主要工作情况
1、把握切入点,攻坚克难,多管齐下稳增长
教育发行板块面对教材发行资质申报、免费教材循环、课前到书等一系列难题和挑战,主动加强与各方面联系沟通,全面推进发行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较好地稳定了免费教材发行业务,确保了各地中小学教学工作正常开展。
食品板块通过采取差异化手段和技术改造稳定客户、优化产品结构和经营模式做大冻品贸易等工作,使“冷库+市场”盈利能力进一步得到巩固和提升,高风险、低效益业务得到有效控制,经营质量明显提高。
农牧板块实行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以质量求生存,以效率求发展的思路,重点抓好基础管理、成本考核、成绩提升、产品营销等工作,有效应对H7N9冲击,客户美誉度、忠诚度不断提高。
2、找准落脚点,用好资源,发挥优势促提升
企业坚持内外结合,不断提高执行力和创造力,主动作为推动企业发展上新台阶。一方面充分发挥食品板块“冷库+市场”客户资源、教育发行板块全省发行网点和服务客户资源、农牧板块产学研合作资源和土地资源的效应,另一方面充分发挥各板块内部资源整合形成的合力和成效,发挥优势,双管齐下提升企业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取得良好成效。
3、抓住着力点,落实措施,拓展项目攒后劲
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和担当意识,制定了重点项目落实进度分解表,落实了分管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以具体时间节点为着力点推进重点项目落地,“食品冷链智慧港”项目签订了三方合作意向书,取得阶段性成果。,
4、瞄准风险点,加强管控,从严治企保和谐
围绕规范内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营造风清气正良好经营环境等内容,上半年我们重点抓好了治理风险隐患、完善内控制度、提高资金效益、加强队伍建设、贯彻八项规定、落实从严治党、构建和谐企业等工作,有效防范各类风险,没有发生维稳、党风廉政、食品安全等方面的事故。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不适用
根据财政部颁发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要求,公司对原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将 2017 年上半年度与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共计7,244,058.10元,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列报,该变更对公司当期净利润、股东权益及现金流量无影响,对公司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蔡 飚
二〇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529 证券简称:广弘控股 公告编号:2017--24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 8月19 日以传真方式、电子文件方式发出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17年8 月29日在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5人,董事郑宗伟先生因公务原因委托董事翁世淳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郑国坚先生因公务原因授权委托独立董事罗其安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朱列玉先生以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公司监事、财务负责人列席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蔡飚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和颁布的会计准则等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公司股东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编号:2017-27)
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529 证券简称:广弘控股 公告编号:2017--25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7年8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 8月19 日以通讯和书面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文生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对下列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全票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529 证券简称:广弘控股 公告编号:2017--27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29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颁布了财会〔2017〕15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
(二)变更日期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于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三)变更审议程序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要求,公司将对2017年1月1日以后新增的政府补助按照修订后的准则进行确认、计量和列报,将与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共计7,244,058.10元,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项目列报,该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当期净利润、股东权益及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涉及以前年度事项的追溯调整。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和颁布的会计准则等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公司股东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核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