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749 公司简称:西藏旅游
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17年半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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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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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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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031.7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2.8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551.87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实现一定程度减亏,但仍为亏损。公司2017年上半年出现亏损的主要原因有:
1、公司阿里景区游客出入境的重要通道-樟木口岸自2015年尼泊尔地震起关闭至今,印度香客入境受阻;目前印度香客入境前往阿里神山圣湖景区的口岸主要为普兰口岸,目前只能通过直升机进行小规模转运,运输成本高且运力有限;近期,印军非法进入中国洞朗地区后,中印两军一度形成对峙,外交部暂停了印度官方香客经乃堆拉口岸入境到神山圣湖景区朝圣的线路;以上因素导致本报告期阿里神山圣湖景区游客接待人数和营业收入不及预期。
2、随着高原适用车辆相关标准以及自治区旅游车辆体制改革的实施,拉萨目前只有拉萨交通产业集团及下属的旅游客运公司可从事旅游客运业务,总体运力与实施“两限一警”前仍有一定差距,且市场竞争不充分。此种市场环境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拉萨旅行社组团成本以及进藏游客的出行成本,也不利于激发潜在的旅游市场活力,最终制约了公司景区游客接待人数的增长。
据旅行社反馈,“两限一警”政策在2017年上半年有所放宽,但仍然对车辆座位数和车速实行严格控制,游客前往各景区在途时间长、观光点减少、景区停留短暂的局面并未得到有效缓解,公司体验度更好的高端产品销量及营收不及预期;同时,原定于2017年7月全线通车的“拉萨-林芝高等级公路”未能如期完工,拉萨-林芝之间的旅游客运市场瓶颈依然存在。
3、相较去年同期,由于销售返利政策的调整及产品销售政策的强化,报告期内,公司大峡谷景区、苯日神山景区、巴松措景区、阿里神山圣湖景区游客接待数量实现一定增长。鲁朗景区是公司未来投资的重点区域,鉴于以前年度国道318线断路施工等因素造成鲁朗景区接待人数一直不够理想,为提高鲁朗景区的知名度,公司与景区管理局等机构开展了联合营销工作,通过免费赠票等形式积极向旅行团、散客推广鲁朗旅游,争取更多的旅行团及游客将鲁朗作为林芝重要行程之一,为公司未来的重要投资打下流量基础。在上述营销政策的促进下,今年以来,鲁朗景区的游客人数获得了恢复性增长,但营业收入增长尚不及预期。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1、变更原因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颁布了财会[2017]15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变更日期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自2017年6月12日开始执行。
3、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的要求,公司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将自2017年1月1日起与发生的与企业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从“营业外收入”项目重分类至“其他收益”项目。“其他收益”科目本报告期金额增加0.00元,“营业外收入”科目本报告期金额为37,105.96元。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0749 证券简称:西藏旅游 公告编号:2017-044号
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于2017年8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董事会会议表决单等相关会议文件一并发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于2017年8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欧阳旭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变更营业执照的议案》
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公司下属米林分公司业务经营需要,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经营范围有关内容进行修订,并变更公司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相关变更登记等事宜。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变更营业执照的公告》(2017-046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具体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现对《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进行适当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的公告》(2017-047号)。
4、审议通过《关于补选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为充分发挥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在公司管理中的作用,董事会推选公司董事长欧阳旭先生担任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务。补选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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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此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董事会推选欧阳旭先生担任提名委员会成员的事项,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相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且欧阳旭先生在公司任职多年,具备与其行使相应职权所需的专业素质和职业操守,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补选。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的《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要求,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7-048号)。
就此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依据国家相关政策的修订而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印发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30日
上网公告附件:
《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600749 证券简称:西藏旅游 公告编号:2017-048号
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产生影响。
一、概述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颁布了财会〔2017〕15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 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照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2017年8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要求,公司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将自2017年1月1日起与发生的与企业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从“营业外收入”项目重分类至“其他收益”项目。“其他收益”科目本报告期金额增加0.00元,“营业外收入”科目本报告期金额为37,105.96元。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产生影响。
三、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就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依据国家相关政策的修订而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印发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就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公司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印发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0749 证券简称:西藏旅游 公告编号:2017-046号
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变更营业执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下属分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如下修订并变更公司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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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修正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30日
上网公告附件:
《公司章程》(2017年8月修订稿)
证券代码:600749 证券简称:西藏旅游 公告编号:2017-047号
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
业务内部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相关业务管理,推进公司内部管理和决策的合规性。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批露暂缓与豁免业务指引》等相关法规、规则,公司对《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做如下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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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修正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30日
上网公告附件:
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2017年8月修订稿)
证券代码:600749 证券简称:西藏旅游 公告编号:2017-045号
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7年8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同时,表决单等会议文件一并发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8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长欧阳威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其中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变更营业执照的议案》
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其中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公司下属米林分公司业务经营需要,公司对《公司章程》经营范围有关内容进行修订,并变更公司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变更营业执照的公告》(2017-046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其中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的《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要求,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7-048号)。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印发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