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2017年上半年,新能源汽车行业受补贴下降的影响,行业利润下降,短周期内整个新能源汽车行业并未达到市场所预期的高景气度。但从长期来看,新能源汽车因其节能环保、拉动经济增长等优势被列为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是国家坚定支持的产业,将保持行业长期向好的趋势。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定位于高端市场、采取重点领域的大客户战略,持续发展下游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电池的领先高端客户及知名客户;同时把握行业发展机遇,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积极进行产能布局,进一步巩固和增强公司的后续竞争力。2017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46,476,633.67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6.2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4,668,866.95元,较上年同期增长0.33%;资产总额为3,059,299,301.25元,较上年度末增长77.5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177,848,755.96元,较上年度末增长134.18%。
2017年上半年公司成功登陆资本市场,于3月2日在深交所中小板挂牌上市,这是公司发展历程中新的里程碑。经过二十余年的发展,公司成长为国内领先的锂电池精密结构件和汽车结构件研发及制造商,占据了领先的市场地位。近年来新能源汽车锂电池行业的持续增长带动了公司的生产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对公司的资金实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公司上市后资本市场强大的融资平台为公司的业务拓展,产能扩张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保障,同时进一步提升了公司的品牌影响力和综合实力。
客户合作方面:报告期内公司凭借自身出众的技术实力、服务能力和产品品质与行业内的领先客户如CATL、比亚迪、中航锂电、力神等继续保持了良好的合作。同时密切关注锂电池市场动态,开拓增量市场,挖掘潜力客户,公司与松下、力信、亿纬锂能等客户的合作进一步深入。报告期内,依循公司一贯为大客户就近配套生产基地的战略在宁德投资设立了全资子公司福建科达利,此次投资旨在配套国内领先动力电池制造厂商CATL,在其周边设立生产基地,以提高服务质量和响应速度,深化客户合作,增强长期稳定的供应链合作关系。
产能扩张方面:报告期内惠州科达利项目、江苏科达利项目同时进行,这些项目的建设进一步增强公司在华东、华南等锂电池行业重点区域的产能布局,有效辐射周边的下游客户,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产能地域覆盖。同时公司通过产能扩张的规模效应将实现产品的成本优势,进一步巩固和保持公司在锂电池精密结构件的领先优势。
技术研发方面:报告期内公司面对新能汽车行业持续的技术革新和产品优化,不断跟踪行业技术前沿和发展趋势,进行技术路线的提前布局,持续推动新技术开发和产业化,以快速满足客户的需求。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强化核心技术的自主开发,在电池的使用安全性、抗腐蚀性、连接的可靠性、紧密性等方面的进行了技术创新,2017上半年公司及子公司新增已获授权和已获受理的专利共26项,包含已获授权的专利11项,其中发明专利1项,实用新型专利10项。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专利85项,其中日本专利2项、韩国专利2项、台湾专利1项、美国专利1项,国内发明专利13项,国内实用新型专利66项。这些专利为公司动力电池精密结构件的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
经营管理方面: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加强公司及子公司的质量管理、财务管理、制度建设等方面的管理优化工作,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规范治理要求完善公司治理,不断提升公司及子公司的管理水平。并结合公司规模快速扩张的实际情况,积极引进生产管理、技术研发、品质管理、市场开拓方面的专业人才,助力公司的快速发展。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7年6月27日,公司在福建省宁德市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福建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该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万元,公司出资比例为100%。
证券代码:002850 证券简称:科达利公告编号:2017-041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7日以电子邮件、书面形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17年8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举行。会议由董事长励建立先生主持,应到董事七名,实到董事七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2017年半年度报告做出了保证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详见2017年8月19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同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2017年8月19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相关意见。
监事会意见详见《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于2017年8 月19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独立董事意见详见《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公告于2017年8月19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2017年8月19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供投资者查阅。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相关意见。
监事会意见详见《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于2017年8 月19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独立董事意见详见《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公告于2017年8月19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公司内部审计制度》详见2017年8月19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详见2017年8月19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反舞弊与举报制度〉的议案》;
《公司反舞弊与举报制度》详见2017年8月19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详见2017年8月19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公告于2017年8月19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详见2017年8月19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002850 证券简称:科达利 公告编号:2017-043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财会【2017】15号《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进行会计政策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为了规范政府补助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财政部2017年5月10日颁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进行调整。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2、会计政策变更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
3、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按照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自2017年6月12日起开始执行上述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要求,公司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与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项目列报,该变更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除上述事项外,其他由于新准则的实施而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产生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三、审核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及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002850 证券简称:科达利公告编号:2017-044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7日以电子邮件、书面形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17年8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表决方式举行。会议由王少权先生主持,应到监事三名,实到监事三名。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2017年8月19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同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则指引的规定,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2017年8月19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及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2017年8月19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002850 证券简称:科达利 公告编号:2017-045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分别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3.5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额度不超过4.5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上述额度在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和财务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7年6月3日、2017年6月23日及2017年7月1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现金管理事项进展
2017年8月17日,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陕西科达利五金塑胶有限公司与宁波银行深圳分行签署了理财产品申请凭证,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8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具体事项如下:
1、产品名称:启盈可选期限理财4号(预约式)
2、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3、产品预期收益率:4.00%/年
4、产品起息日:2017年8月18日
5、产品到期日:2017年11月16日(银行有权提前终止该产品)
6、资金总额:人民币1,800万元
7、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8、关联关系说明:公司及子公司与宁波银行深圳分行无关联关系。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
(一)启盈可选期限理财4号(预约式)理财产品风险提示
1、信用风险:投资者可能面临债务人或关联责任人(包括但不限于担保人)不能如期履约的风险。若出现上述情况,投资者理财收益可能遭受损失,在最不利情况下,将损失全部的收益,由此产生的风险及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2、市场风险:由于市场的波动性,投资于本理财产品将面临一定的利率风险。本理财产品存续期间,若其他投资品收益率上升,那么投资者将损失收益提高的机会。
3、流动性风险:在存续期内如果投资者产生流动性需求,可能面临本期理财产品持有期与资金需求日不匹配的流动性风险。
4、延期风险:本理财产品到期,或投资者决定提前赎回本产品时,若所投资产无法顺利变现,本产品将面临无法按时偿付本金及收益的风险。
5、法律政策风险:本理财产品是根据当前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果在产品运作期间,国家宏观政策以及相关法规发生变化,将影响理财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行为的正常开展,进而导致本理财产品收益的降低和损失。
6、提前终止风险:在本理财产品存续期内,宁波银行有权在特定情况下提前终止,一旦产品被提前终止,投资者可能面临不能按预期期限获得预期收益的风险。
7、信息传递风险:本理财产品存续期内不提供账单寄送和收益估值,宁波银行将通过本行网站(www.nbcb.com.cn)、营业网点或宁波银行认为适当的其他方式、地点进行信息公告(信息公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调整投资范围、投资品种或投资比例,调整收费项目、条件、标准和方式等所有法律法规规定需要批露以及相关销售文本约定需要批露的事项)。客户应依据理财销售文件的规定及时登录宁波银行网站或致电宁波银行客户服务热线“95574”或到宁波银行各营业网点查询。如因投资者未及时查询,或因通讯、系统故障以及其它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致使投资者无法及时了解理财产品信息,所产生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另外,投资者预留在宁波银行的有效联系方式若发生变更,应及时通知宁波银行,如因投资者未及时告知,导致宁波银行无法及时联系投资者,由此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8、理财产品不成立风险:如本理财产品募集期届满,市场发生剧烈变动或发生本理财产品难以成立的情况,经宁波银行合理判断难以按照协议规定向投资者提供理财产品,宁波银行有权宣布本理财产品不成立,投资者将不能获得预计的理财收益。
9、汇率风险:当投资者的投资涉及非本国货币时,存在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如果理财到期时,该外币兑人民币汇率相对于期初时出现升值或贬值,而投资者在理财到期后因自身需求而进行实际意义上的货币兑换或按当时的该外币兑人民币汇率进行账面的市值评估,则在人民币计价方式下本理财的实际收益率将受到影响。
10、其他风险:由于战争、自然灾害、重大政治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严重影响本理财产品的正常运作,将导致本理财产品收益的降低和损失。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投资的理财产品均为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也不得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他衍生品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风险可控。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理财资金使用及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议。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系在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的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实施的,该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且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能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
六、备查文件
(一)《启盈理财业务申请凭证》;
(二)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