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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8月0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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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100 证券简称:TCL集团 公告编号:2017-071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提案的增加、否决或变更。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7月31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7月31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7月30日下午3:00至2017年7月31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一路TCL大厦B座19楼第一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刘斌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代理人)共计1039人,代表股份4,489,859,723股,占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6.7609%。

 其中,现场投票的股东(代理人)21人,代表股份3,731,139,160股,占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0.548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1018人,代表股份758,720,563股,占有表决权总股份的6.2121%。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见证律师全程监督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议案1: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条件的议案

 同意4,338,290,1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6.7116%;

 反对99,405,7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2.2160%;

 弃权48,105,0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724%;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344,962,9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90.1164%;

 反对99,405,7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6.6605%;

 弃权48,105,0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3.2232%;

 议案2: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逐项审议)

 议案2.1: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同意4,338,063,7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6.7066%;

 反对96,567,3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2.1527%;

 弃权51,169,8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1407%;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344,736,5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90.1012%;

 反对96,567,3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6.4703%;

 弃权51,169,8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3.4285%;

 议案2.2:发行方式

 同意4,338,073,1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6.7068%;

 反对97,379,1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2.1708%;

 弃权50,348,6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1224%;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344,745,9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90.1018%;

 反对97,379,1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6.5247%;

 弃权50,348,6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3.3735%;

 议案2.3:发行对象及其认购方式

 同意4,338,074,1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6.7068%;

 反对97,467,4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2.1728%;

 弃权50,259,3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1204%;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344,746,9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90.1019%;

 反对97,467,4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6.5306%;

 弃权50,259,3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3.3675%;

 议案2.4:定价原则与发行价格

 同意4,338,071,8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6.7067%;

 反对96,779,7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2.1575%;

 弃权50,949,3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1358%;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344,744,6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90.1017%;

 反对96,779,7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6.4845%;

 弃权50,949,3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3.4137%;

 议案2.5:标的资产及其交易价格

 同意4,338,071,8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6.7067%;

 反对96,744,4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2.1567%;

 弃权50,984,6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1366%;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344,744,6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90.1017%;

 反对96,744,4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6.4822%;

 弃权50,984,6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3.4161%;

 议案2.6:发行数量

 同意4,338,177,8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6.7091%;

 反对96,596,1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2.1534%;

 弃权51,026,9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1375%;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344,850,6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90.1088%;

 反对96,596,1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6.4722%;

 弃权51,026,9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3.4189%;

 议案2.7:本次发行所涉新增股份的限售期

 同意4,338,350,4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6.7130%;

 反对96,233,9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2.1453%;

 弃权51,216,5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1417%;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345,023,2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90.1204%;

 反对96,233,9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6.4480%;

 弃权51,216,5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3.4317%;

 议案2.8: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

 同意4,338,304,3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6.7119%;

 反对96,097,4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2.1423%;

 弃权51,399,1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1458%;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344,977,1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90.1173%;

 反对96,097,4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6.4388%;

 弃权51,399,1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3.4439%;

 议案2.9:上市安排

 同意4,338,356,0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6.7131%;

 反对96,123,0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2.1428%;

 弃权51,321,8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1441%;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345,028,8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90.1208%;

 反对96,123,0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6.4405%;

 弃权51,321,8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3.4387%;

 议案2.10: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的损益安排

 同意4,338,223,3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6.7101%;

 反对96,360,4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2.1481%;

 弃权51,217,1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1418%;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344,896,1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90.1119%;

 反对96,360,4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6.4564%;

 弃权51,217,1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3.4317%;

 议案2.11:人员安置

 同意4,338,362,6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6.7132%;

 反对95,914,6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2.1382%;

 弃权51,523,6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1486%;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345,035,4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90.1212%;

 反对95,914,6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6.4266%;

 弃权51,523,6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3.4522%;

 议案2.12:债权债务处置

 同意4,338,360,6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6.7132%;

 反对96,051,1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2.1412%;

 弃权51,389,1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1456%;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345,033,4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90.1211%;

 反对96,051,1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6.4357%;

 弃权51,389,1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3.4432%;

 议案2.13:本次发行的实施及违约责任

 同意4,338,416,9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6.7144%;

 反对96,118,3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2.1427%;

 弃权51,265,6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1428%;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345,089,7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90.1249%;

 反对96,118,3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6.4402%;

 弃权51,265,6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3.4349%;

 议案2.14:决议有效期

 同意4,338,314,0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6.7121%;

 反对96,142,2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2.1433%;

 弃权51,344,6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1446%;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344,986,8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90.1180%;

 反对96,142,2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6.4418%;

 弃权51,344,6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3.4402%;

 议案3:关于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4,338,314,8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6.7122%;

 反对96,161,0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2.1437%;

 弃权51,325,0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1442%;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344,987,6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90.1180%;

 反对96,161,0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6.4431%;

 弃权51,325,0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3.4389%;

 议案4:关于公司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及重组上市的议案

 同意4,338,369,0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6.7134%;

 反对96,092,4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2.1421%;

 弃权51,339,4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1445%;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345,041,8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90.1216%;

 反对96,092,4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6.4385%;

 弃权51,339,4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3.4399%;

 议案5:关于审议《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4,338,126,0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6.7079%;

 反对97,143,4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2.1656%;

 弃权50,531,4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1265%;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344,798,8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90.1054%;

 反对97,143,4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6.5089%;

 弃权50,531,4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3.3857%;

 议案6:关于与交易对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

 同意4,338,140,3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6.7083%;

 反对98,323,8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2.1919%;

 弃权49,336,7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998%;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344,813,1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90.1063%;

 反对98,323,8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6.5880%;

 弃权49,336,7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3.3057%;

 议案7: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及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

 同意4,338,141,3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6.7083%;

 反对96,497,8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2.1512%;

 弃权51,161,7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1405%;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344,814,1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90.1064%;

 反对96,497,8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6.4656%;

 弃权51,161,7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3.4280%;

 议案8: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同意4,337,741,3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6.6994%;

 反对98,148,5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2.1880%;

 弃权49,911,0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1126%;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344,414,1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90.0796%;

 反对98,148,5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6.5762%;

 弃权49,911,0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3.3442%;

 议案9: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同意4,338,243,3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6.7106%;

 反对98,197,7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2.1891%;

 弃权49,359,8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1004%;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344,916,1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90.1132%;

 反对98,197,7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6.5795%;

 弃权49,359,8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3.3072%;

 议案10: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同意4,338,180,4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6.7092%;

 反对98,141,9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2.1878%;

 弃权49,478,5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1030%;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344,853,2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90.1090%;

 反对98,141,9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6.5758%;

 弃权49,478,5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3.3152%;

 议案11: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

 同意4,338,116,3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6.7077%;

 反对98,230,3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2.1898%;

 弃权49,454,2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1025%;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344,789,1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90.1047%;

 反对98,230,3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6.5817%;

 弃权49,454,2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3.3136%;

 议案12: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的议案

 同意4,338,289,0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6.7116%;

 反对98,330,9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2.1920%;

 弃权49,180,9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964%;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344,961,8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90.1163%;

 反对98,330,9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6.5885%;

 弃权49,180,9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3.2953%;

 议案1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交易有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4,338,129,0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6.7080%;

 反对98,238,6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2.1900%;

 弃权49,433,2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1020%;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344,801,8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90.1056%;

 反对98,238,6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6.5823%;

 弃权49,433,2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3.3122%;

 议案14:关于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7-2019年)》的议案

 同意4,347,653,2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6.8327%;

 反对91,247,8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2.0323%;

 弃权50,958,6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1350%;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350,267,2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90.4718%;

 反对91,247,8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6.1139%;

 弃权50,958,6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3.4144%;

 议案15: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4,344,624,0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6.7653%;

 反对95,445,7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2.1258%;

 弃权49,789,9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1089%;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347,238,0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90.2688%;

 反对95,445,7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6.3951%;

 弃权49,789,9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3.3361%;

 议案16:关于调整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4,344,731,6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6.7676%;

 反对93,668,6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2.0862%;

 弃权51,459,4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1461%;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347,345,6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90.2760%;

 反对93,668,6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6.2761%;

 弃权51,459,4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3.4479%;

 议案17:关于终止推出第二期股份回购的议案

 同意4,342,275,2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6.7129%;

 反对97,565,8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2.1730%;

 弃权50,018,6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1140%;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344,889,2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90.1114%;

 反对97,565,8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6.5372%;

 弃权50,018,6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3.3514%;

 议案18:关于调整投资建设第6代柔性LTPS-AMOLED显示面板生产线项目的议案

 同意4,348,163,7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6.8441%;

 反对88,329,5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9673%;

 弃权53,366,4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1886%;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350,777,7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90.5060%;

 反对88,329,5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5.9183%;

 弃权53,366,4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3.5757%;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文梁娟、王莹

 3.结论性意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合法,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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