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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7月0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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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重整进展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25 证券简称:ST云维 公告编号:临2017-073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重整进展情况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昆明中院”)于2016年8月23日裁定受理申请人云南圣乙投资有限公司(现公司名称变更为云南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资本”)对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维股份”或“公司”)控股股东云南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煤化集团”)的司法重整申请,并指定云南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煤化集团管理人(详见公司临2016-055号公告)。

 经昆明中院决定,煤化集团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已于2016年12月8日在煤化集团1110会议室召开,会议对债权进行了核查。煤化集团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于2017年5月23日上午9:00在云南省昆明市晟世仟和酒店3楼报告厅召开,债权人分为担保债权组、小额普通债权组、大额普通债权组分别对《云南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草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出资人组对《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进行了表决。会上小额普通债权组表决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出资人组表决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担保债权组、大额普通债权组部分债权人申请延期表决。(详见公司临2017-062号公告)

 2017年6月29日,煤化集团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申请延期表决的债权人完成了表决,最终表决结果为:出资人组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担保债权组、小额普通债权组、大额普通债权组分别表决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

 2017年6月30日,昆明中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裁定批准煤化集团《云南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并终止其重整程序。

 上述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煤化集团《重整计划》涉及以煤化集团持有的云维股份股票偿还债务事项,该事项将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煤化集团当前持有云维股份的股票数量为516,493,816股,占云维股份总股本的41.91%。经测算,《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云南资本将因为获得煤化集团用于偿债的云维股份股票而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详见公司临2017-063号《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可能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司同日发布的临2017-074号《关于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权司法扣划的提示性公告》和临2017-075号《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目前公司日常经营正常。云维股份将密切关注煤化集团的重整事项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权益变动等相关事项进行公告。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云维股份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4日

 证券代码:600725 证券简称:ST云维 公告编号:临2017-075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司法扣划导致股东持有公司股权增加17.36%,未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将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云南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17年6月30日,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6)云01民破字7号之三《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云南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由云南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煤化集团”)按照《重整计划》安排偿债及股票登记等事项(详见公司临2017-063号、临2017-073号公告、临2017-074号公告)。

 作为煤化集团债权人,云南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资本”)将于近日从煤化集团获得其用于清偿债务的云维股份214,015,089股股票(具体股票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实际扣划数量为准)。股权过户登记完成后,云南资本持有云维股份股权比例将由5.90%上升至23.26%。本次股东权益变动将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云南资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云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三、所涉及后续事项

 上述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将在股票扣划完成后通知信息披露义务人云南资本及煤化集团及时披露相关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4日

 证券代码:600725 证券简称:ST云维 公告编号:临2017-074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权司法扣划的

 提示性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6月30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昆明中院”)裁定批准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维股份”或“公司”)控股股东云南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煤化集团”)《云南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并终止煤化集团司法重整程序。煤化集团《重整计划》涉及以煤化集团持有的云维股份股票偿还债务事项。根据昆明中院作出的(2016)云01民破7号之三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及昆明中院出具的(2016)云01民破7号《协助执行通知书》,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将于近日将煤化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冻结后扣划至债权人指定证券账户或管理人证券账户,相关情况如下:

 一、本次司法扣划相关情况

 本次司法扣划涉及股份数量为249,546,947股,占煤化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48.32%,占公司总股本的20.25%。根据昆明中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上述股份将按下表所示股份数量(准确股份数量以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实际扣划的数量为准)扣划至债权人指定证券账户:

 ■

 二、执行扣划后公司控股股东将发生变化

 煤化集团当前持有云维股份的股票数量为516,493,816股,占云维股份总股本的41.91%。本次扣划完成后,煤化集团持有公司股票数量为266,946,86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66%,煤化集团将因此不再是云维股份的控股股东。

 煤化集团用于本次扣划的股票数量中214,015,089股(约占公司全部股本的17.36%)将扣划至云南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资本”)。扣划完成后,云南资本持有公司股票数量将从72,705,5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增加到286,720,614股,占公司全部股本的23.26%,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以上实际扣划股份的准确数量以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实际登记数量为准)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将不会发生变化

 云南资本是云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公司。本次煤化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扣划完成后,云南资本将直接持有公司总股本的23.26%,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煤化集团还持有公司21.66%股权,为公司第二大股东,公司最终实际控制人仍为云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云维股份将密切关注煤化集团持有公司股权的司法扣划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权益变动等相关事项进行公告。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云维股份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备查文件

 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01民破字第7号《协助执行通知书》。

 特此公告。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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