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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6月2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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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600226 股票简称:瀚叶股份 编号:2017-060

 债券代码:122254 债券简称:12拜克01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升华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91,8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32%。升华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德清丰华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54,81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18%。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股东升华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德清丰华投资有限公司计划于本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34,490,551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00%),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近日,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瀚叶股份”)收到公司股东升华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升华集团”)及控股子公司德清丰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华投资”)出具的《升华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德清丰华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减持所持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升华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德清丰华投资有限公司

 (二)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持股股份的具体来源:

 升华集团在1999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公司股份60,363,900股。

 2000年9月,公司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1股红股,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2001年4月,公司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2股红股。2001年9月,公司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施完成后,升华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39,078,426股。

 2003年3月5日,升华集团将其所持公司股份8,870,000股协议转让给天津开发区鸿基置业有限公司,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升华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30,208,426股。

 2006年2月,公司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流通股股东按其持有的流通股股数每10股获赠3股股份。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升华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06,199,896股。

 2010年5月,公司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成后,升华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59,299,844股。

 2012年5月28日,升华集团将其所持公司股份20,300,000股协议转让给丰华投资,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升华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38,999,844股,丰华投资持有公司股份20,300,000股。

 2015年6月5日,升华集团将其所持公司股份60,832,387股协议转让给沈培今先生。2015年6月23日,升华集团分别向虞军先生、陆利斌先生、周文彬先生协议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19,570,000股、18,000,000股、6,597,457股,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升华集团持有公司股份34,000,000股。

 2015年10月12日,公司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10股红股,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完成后,升华集团持有公司股份91,800,000股;丰华投资持有公司股份54,810,000股。

 2017年3月29日,公司向鲁剑先生、李练女士共计发行256,410,256股份购买资产,向沈培今先生发行373,134,328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升华集团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91,8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32%;升华集团控股子公司丰华投资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54,81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18%。

 (三)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过去十二个月内减持股份的情况说明:

 除上述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致升华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丰华投资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变动外,升华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丰华投资过去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其他情形。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具体安排

 1、减持股东:升华集团、丰华投资

 2、减持目的:基于自身战略发展需要

 3、减持数量、减持期间及减持方式:本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34,490,551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00%),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股份来源:升华集团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公司发行上市后利润分配送转的股份等;丰华投资协议受让升华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公司利润分配送转的股份。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二)股东关于减持的相关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升华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丰华投资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定的情况。

 3、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升华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丰华投资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升华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德清丰华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减持所持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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