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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22日,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西藏天路建筑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路集团”)发来的告知函,主要内容如下:
近日,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与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建集团”)签署了《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参与西藏自治区国有企业改革重组战略合作协议》。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22号)和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的精神,实现央企与地方国企优势互补、优化资源配置,进一步提升国有企业的市场核心竞争力,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与电建集团在2013年11月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基础上,就公司控股股东天路集团与电建集团进一步深化合作、建立资本纽带关系等方面达成了共识。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电建集团将发挥央企优势,从业务、管理、产权等不同层面与天路集团开展全面合资合作、共同发展。
据了解,上述合作事项的细节内容尚待相关方进一步确定,且具体实施尚需满足相关条件,因此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后续进展情况,公司将根据收到的相关文件依据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