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97 证券简称:中国武夷 公告编号:2017-095
债券代码:112301 债券简称:15中武债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年6月12日,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工会委员会《关于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监事选举结果的函》,公司二届二次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二届三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徐文钦女士和陈扬龙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监事,职工监事简历详见附件。
徐文钦女士和陈扬龙先生与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三名监事彭家清先生、吴丽芳女士和陈伟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和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6月13日
职工监事简历
徐文钦,女,1977年8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福建建工集团总公司资产财务部业务主管、经理助理,现任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财务部副经理。
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没有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查询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http://shixin.court.gov.cn/index.html)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shixin.court.gov.cn/),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陈扬龙,男,1983年12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经济师。历任福建七建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办公室科员,福建建工集团总公司办公室秘书,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海外部综合部副经理、国际事业部党群人事部经理,现任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主任助理。
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没有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股票920股,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查询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 (http://shixin.court.gov.cn/index.html)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0797 证券简称:中国武夷 公告编号:2017-096
债券代码:112301 债券简称:15中武债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时间为2017年6月13日下午2:50;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6月12日—2017年6月1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6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6月12日下午15:00 至 2017年6月13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州市五四路89号置地广场4层本公司大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主持人: 董事长丘亮新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
6.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出席本次会议的有股东(代理人)13人、代表股份270,963,8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4.2147%%。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7人,代表股份270,930,4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54.2080%%。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6人,代表股份33,4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67%。
8.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2016年度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270,954,8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967%;反对9,0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33%;无弃权票。
2.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270,954,8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967%;反对9,0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33%;无弃权票。
3.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270,954,8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967%;反对9,0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33%;无弃权票。
4.2016年度财务决算和2017年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270,954,8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967%;反对9,0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33%;无弃权票。
5.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 同意270,954,8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967%;反对9,0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33%;无弃权票。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516,0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62%;反对9,052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38%;无弃权票。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
6.关于2017年接受福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担保并支付担保费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108,955,0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917%;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18%;弃权7,0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65%。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516,0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62%;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2%;弃权7,052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76%。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福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
7.关于2017年接受大股东福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方劳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108,955,0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917%;反对9,0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83%;无弃权票。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516,0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62%;反对9,052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38%;无弃权票。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福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
8.关于续聘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中介机构及其报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270,954,8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967%;反对9,0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33%;无弃权票。
9.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270,954,8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967%;反对9,0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33%;无弃权票。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516,0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62%;反对9,052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38%;无弃权票。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
累积投票提案
11.非独立董事选举
经累积投票选举,林秋美先生、徐凯先生、丘亮新先生、林群先生、郑建新先生和谢基颂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和独立董事童建炫先生、雷云先生、陈金山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11.01 林秋美
表决情况: 同意270,930,4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877%。
11.02 徐 凯
表决情况: 同意270,930,4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877%。
11.03 丘亮新
表决情况: 同意270,930,4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877%。
11.04 林 群
表决情况: 同意270,930,4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877%。
11.05 郑建新
表决情况: 同意270,930,4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877%。
11.06 谢基颂
表决情况: 同意270,930,4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877%。
12.独立董事选举
经累积投票选举,童建炫先生、雷云先生和陈金山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01 童建炫
表决情况: 同意270,930,4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877%。
12.02 雷 云
表决情况: 同意270,930,4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877%。
12.03 陈金山
表决情况: 同意270,930,4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877%。
13.监事选举
经累积投票选举,吴丽芳女士、彭家清先生和陈伟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和职工监事徐文钦女士、陈扬龙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13.01 吴丽芳
表决情况: 同意270,930,4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877%。
13.02 彭家清
表决情况: 同意270,930,4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877%。
13.03 陈 伟
表决情况: 同意270,930,4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877%。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王新颖律师和林涵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现场见证。律师认为: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