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 明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募集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除非另有说明或要求,本募集说明书摘要所用简称和相关用语与募集说明书相同。
重大事项提示
一、海航凯撒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已于2017年4月21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553号”文核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7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本次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7亿元,一次性发行,每张面值为100元,发行数量为700万张,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0元/张。本次债券名称:“海航凯撒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简称:“17凯撒03”,债券代码:112532。
二、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本次债券评级为AA,主体评级为AA。本次债券发行上市前,公司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为210,015.19万元(2017年3月31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所有者权益合计),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59.55%,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46.68%;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1.69亿元(2014年度、2015年度和2016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958.78万元、20,579.71万元和21,258.81万元的算术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次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三、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宏观经济、金融政策以及国际经济环境变化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一定波动性。债券的投资价值在其存续期内可能随着市场利率的波动而发生变动,从而使本次债券投资者持有的债券价值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四、本次债券的交易场所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仅对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将积极申请本次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本次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交易(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将影响本期债券双边挂牌交易,公司承诺若本期债券届时无法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上市前将本期债券回售给发行人。由于具体上市审批或核准事宜需要在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方可进行,并依赖于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批或核准,公司目前无法保证本次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流通,且具体上市进程在时间上存在不确定性。此外,证券交易市场的交易活跃程度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分布、投资者交易意愿等因素的影响,公司亦无法保证本次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后本次债券的持有人能够随时并足额交易其所持有的债券。因此,本次债券的投资者在购买本次债券后可能面临由于债券不能及时上市流通无法立即出售本次债券,或者由于债券上市流通后交易不活跃甚至出现无法持续成交的情况,不能以某一价格足额出售其希望出售的本次债券所带来的流动性风险。本次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所上市。
五、根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债券仅面向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合格A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发行,公众投资者不得参与认购。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六、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次债券的债券信用评级为AA,表示受评主体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不大,违约风险很低。考虑到信用评级机构对发行人和本次债券的评级是一个动态评估的过程,如果未来信用评级机构调低对发行人主体或者本次债券的信用评级,本次债券的市场价格将可能随之发生波动从而给持有本次债券的投资者造成损失,甚至导致本次债券无法在证券交易场所进行交易流通。
在本次债券评级的信用等级有效期内,资信评级机构将对本公司进行持续跟踪评级,持续跟踪评级包括持续定期跟踪评级与不定期跟踪评级。跟踪评级期间,资信评级机构将持续关注本公司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影响本公司经营或财务状况的重大事件、本公司履行债务的情况等因素,并出具跟踪评级报告,以动态地反映本公司的信用状况。在跟踪评级期限内,资信评级机构将于本公司年度报告公布后两个月内完成该年度的定期跟踪评级,此外本公司如发生可能影响本次债券信用级别的重大事件,资信评级机构将会启动不定期跟踪评级并发布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资信评级机构将及时在评级机构网站公布跟踪评级结果与跟踪评级报告,同时报送发行人及相关监管部门,并由发行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指定媒体予以公告。
七、本次债券的债券信用评级为AA,不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本次债券暂无质押式回购交易安排。
八、本次公司债券为无担保债券。在本次债券的存续期内,若受国家政策法规、行业及市场等不可控因素的影响,发行人未能如期从预期的还款来源中获得足够资金,可能将影响本次债券本息的按时偿付。
九、发行人于2015年9月25日向海航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凯撒世嘉旅游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购买凯撒同盛100%股权,同时向海航旅游集团有限公司等9家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9,996.65万元,变更后发行人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0,300.03万元。截至2015年末,发行人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审批程序已全部完成,发行人资产重组所涉及的相关资产交接、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均办理完毕。为使数据具有可比性,发行人审计机构中审亚太审计了发行人2014年末和2013年末的模拟合并资产负债表、2014年度和2013年度的模拟合并利润表,出具中审亚太审字(2015)010094 号备考审计报告,将于2015年划入发行人的凯撒同盛100%股权,自2013年初即视同发行人持有,并纳入财务报表合并范围。本募集说明书引用的2014年财务数据系摘自2015年审计报告年初数或上期数。
十、2014年、2015年、2016年及2017年1-3月,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5,677.32万元、28,791.58万元、32,305.01万元和-16,671.85万元,现金流波动较大。随着发行人经营业务的扩展,营业成本等相应增加,经营性净现金流可能相应下降;同时,由于近年世界经济持续疲软,一方面降低了特定人群高端游的需求,另一方面也会直接影响公司当期的经营性现金流。一旦发行人经营活动净现金流出现下降,可能会影响发行人偿债资金来源的稳定性,从而对发行人偿债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十一、发行人2014年、2015年、2016年及2017年1-3月投资规模较大,投资活动现金支出较多,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521.35万元、-14,728.64万元、-150,800.26万元和-2,075.97万元。发行人不断拓展业务范围,增加投资活动的支出,公司未来面临较大的资本支出风险。
十二、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及2017年3月末,发行人流动负债分别为124,679.14万元、177,116.75万元、332,223.77万元和308,827.21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93.19%、99.79%、99.86%和99.87%。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负债占比增长较快,占比过高,公司面临因此而带来的短期偿债能力指标偏低风险,债务结构有待优化。
十三、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及2017年3月末,发行人应收账款分别为25,383.86万元、36,050.58万元、64,891.07万元和81,536.09万元,账龄集中在1年以内。公司的收入主要为旅游服务收入,主要包括出境旅游收入、企业会奖收入等。旅游活动结束后,与旅游服务相关的经济利益已经或很可能流入公司。出境游批发业务中,除部分大客户外,其他客户在旅游团队出发前即已预付了全部款项;出境游零售业务中,游客在出发前已预付全部款项;企业会奖业务中,部分大型活动在活动开始前会有部分预付款项。由于出境游及企业会奖活动时间一般较短,公司与客户没有在活动进行过程中付款的约定。根据行业惯例、与客户过往的合作情况以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给予部分大客户以及企业会奖客户一定的付款周期,上述客户在旅游活动结束后一定期限内付款,形成一定的应收账款。若上述大客户或企业会奖客户不能依约付款,将对发行人的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十四、2016年末,发行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相比2015年末大幅增加,主要是因为发行人在2016年增加了两笔大额投资,包括对深圳市活力天汇科技有限公司2.5亿元的投资和对嘉兴永文明体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亿元的投资,受到行业整体发展趋势、标的公司经营管理水平、监管政策环境变化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发行人投资标的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发行人面临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增长过快带来的投资风险。
十五、宏观经济因素对于观光旅游人次有重大影响,宏观经济因素中,包括景气指数、物价指数、汇率、股价指数等,而上述的每一项宏观经济指数变量对于旅游人数,都可能是重要的决定因素。由于旅游业主要通过劳动服务的劳务形式,向社会提供无形的效用,即特殊的使用价值,以满足旅游者进行旅行游览的消费需要。其行业的基本特征是非生产性的,所以又称无烟工业。旅游业从整体上看,它不是实现商品流通的经济部门,而是凭借旅游资源,利用旅游设施,提供食、住、行、游、娱、购的劳务活动,去满足旅游者旅行游览消费的需要,具有依赖性、脆弱性、波动性、季节性的特点。旅游行业的行业波动性使发行人整体经营面临一定风险。
十六、由于受到旅游目的地自然人文环境的多样性、不同消费者的偏好不同以及领队导游自身素质的不同等因素影响,公司在经营中仍然会遇到质量纠纷问题,如果公司不能及时查明纠纷原因,不断提升自身服务水平,则势必会对公司发展和品牌形象产生不利影响。公司根据自身业务的特点建立了产品质量管理体系、地接社质量管理体系、领队导游质量管理体系、客户服务体验质量管理体系、内部工作流程质量管理体系等严格的质量管理措施,对出境旅游及食品生产的各个环节实施系统全面的质量控制。
十七、公司主要经营出境旅游业务,旅游服务活动的目的地大都是境外热点旅游地区,公司的旅游产品主要是以人民币对客户进行报价和销售,然后再用美元、欧元等外汇向境外合作伙伴进行旅游资源采购款项的支付。因此,人民币汇率的波动会直接影响公司的采购成本和经营业绩,公司面临汇率波动风险。
十八、为了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成本控制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已根据2017年业务发展需要,制定了2017 年度累计开展不超过等值3亿美元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规划,并获得了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现阶段该业务处于筹划准备阶段,若将来开展大量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遇到相应的操作风险和汇率风险,将对发行人的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十九、发行人于 2016 年 9 月 26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总投资额为 875,903 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720,000 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用于国内营销总部二期项目、公民海外即时服务保障系统项目、凯撒邮轮销售平台项目及凯撒国际航旅通项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净资产规模得以增加,资本实力得以提升;公司资产负债率将得到优化,抵御财务风险的能力得以增强;同时将降低未来向银行获得流动资金贷款的需求,降低公司财务费用,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此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产后,将极大的提升公司的长期盈利能力,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二十、根据发行人2016年11月29日公开披露的公告-《海航凯撒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发行人共计467,264,043股已处于质押状态,占总股本的58.20%,发行人股份质押比例较高,其中发行人控股股东所持有发行人的股份已全部质押,若以上质押人发生违约情况,发行人存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变更的可能,发行人可能面临因股份质押比例较高而导致的股权结构大范围变动风险。
二十一、截止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发行人第二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约34.58%,持股比例逼近目前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若未来发行人第二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续增持,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可能发生变更,进而可能面临因大范围股权结构变动而导致的公司治理结构风险。
二十二、本次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金融机构借款和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拟将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5.00亿元用于偿还金融机构借款,其余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该资金使用计划将有利于调整并优化债务结构,改善资金状况。发行人承诺本次募集资金将按照募集说明书及相关文件的使用计划,用于指定用途不得变更,且不会转借他人、出资人及非合并关联方。
二十三、发行人为海航集团下属的上市公司,海航集团作为综合型企业集团,囊括了航空、酒店、旅游、地产、商品零售、金融、物流业等众多业务板块,总资产逾万亿元,2016年实现收入逾6000亿元,为社会提供就业岗位逾41万个。海航集团坚持 “发展—并购—扩张—整合”的发展路径,可能使得公司债务规模较大,面临一定的财务风险。
释 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除非文义载明,下列简称具有以下涵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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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原因,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的比例、数值可能存在细微误差。
第一章 发行概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海航凯撒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HNA-CAISSA TRAVEL GROUP CO.,LTD.
注册资本:803,000,258.00元
法定代表人:刘江涛
成立日期:1996年5月28日
公司住所:宝鸡市渭滨区经二路155号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凯撒旅游
股票代码:000796.SZ
董事会秘书:张延波
电话号码:010-59156848
传真号码:010-59156946
互联网址:http://www.hnacaissa.com/
经营范围:旅游管理服务、利用自有媒介(场地)发布各类广告、设计、制作广告;图书、报刊、电子出版物、音像制品(以上项目限分支机构经营);商场;黄金饰品、百货、纺织品、摩托车、普通机械、电器设备、塑料制品、化工产品及原料(专控除外)、日用杂品(烟花爆竹除外)、金属材料(专控除外)、五金交电、钻石、珠宝、建筑材料、建材管件、板材、厨卫设备、装饰材料、油漆、涂料、灯具、电料、园艺盆景、各类家俱、装饰设计、汽车配件的销售、柜台租赁;渭河大桥收费;摄影冲印服务;服装鞋帽、日用品、家用电器、电子产品(专控除外),农副产品(除粮棉)、洗涤化妆用品、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花卉;项目投资与资产管理;(以下限分支经营)罐头、糖果、食用油、速冻食品、乳制品、生熟肉制品、糕点、蔬菜、面食小吃;现场制售面包、西点、糕点、面食、熟肉、烟(限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批准情况
2016年12月2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和《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议案,并提交公司201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017年1月17日,公司201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根据发行人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1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决议,公司股东会及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在海航凯撒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过程中处理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相关事宜。公司根据债券发行规模及对未来市场情况的综合判断,于2017年3月16日由授权代表人签字确认一次性发行本次债券。
三、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核准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553号文)核准,发行人获准在中国境内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7亿元(含7亿元)的公司债券。
四、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基本情况及发行条款
发行主体:海航凯撒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名称:海航凯撒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债券简称:17凯撒03。
债券代码:112532。
发行规模:人民币7亿元,一次性发行。
债券期限:本次债券的期限为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存续期的第3年末调整本次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在交易所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第3个计息年度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次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次债券。本次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公司将按照深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回售登记期: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登记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次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次债券票面年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在存续期的第3年末,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的债券票面利率为存续期内前3年票面利率加调整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2年固定不变。本次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债券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次债券票面金额为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发行方式与发行对象:本次债券仅面向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合格A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发行,公众投资者不得参与认购。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不向公司原股东配售。
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本次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次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止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次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止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次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本次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发行首日:2017年6月16日。
起息日:2017年6月16日。
付息日:本次债券的付息日为2018年2022年每年的6月16日。若投资者第3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8年至2020年每年的6月16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兑付日:2022年6月16日。若投资者第3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0年6月16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在兑付登记日次日至兑付日期间,本次债券停止交易。
担保方式:本次债券无担保。
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海航凯撒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稳定,本次公司债券信用评级为AA。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将在本次债券有效存续期间对发行人进行定期跟踪评级以及不定期跟踪评级。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和偿债保障金专项账户:发行人在监管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使用专项账户和偿债保障金专项账户,分别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和偿债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并进行专项管理。
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簿记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方式:本次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金融机构借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质押式回购安排:本次债券的债券信用评级为AA,不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本次债券暂无质押式回购交易安排。
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次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本次债券上市前的重要日期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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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将在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尽快向深交所提出上市申请,办理有关上市手续,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五、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海航凯撒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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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信建投/簿记管理人/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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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人律师: 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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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财务审计机构: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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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财务审计机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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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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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监管银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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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申请上市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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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截至2017年3月31日,发行人与所聘请的上述与本次债券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
第二章 发行人的资信情况
一、资信评级机构及信用评级情况
(一)本次债券信用评级情况
本公司聘请了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对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资信情况进行评级。根据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海航凯撒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本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稳定;本次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二)发行人历史债券信用评级情况
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北京新华空港航空食品有限公司于2012年12月27日、2013年4月11日合计非公开发行总面值不超过15,000万元人民币私募债券,且未进行评级,除此之外,截止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出具之日,发行人无其他已发债券,故不存在相关历史债券信用评级情况。
二、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
(一)信用评级结论及标示的涵义
中诚信证评对凯撒旅游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的评级结果是“AA”,对本次公司债券信用等级的评级结果也为“AA”,评级展望稳定。AA级表示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不大,违约风险很低。
(二)评级报告的主要内容
中诚信证评肯定了海航集团的有力支持、出境游业务专业运作优势、旅游服务业务发展较快、融资渠道畅通等正面因素对公司业务发展及信用水平具有的良好支撑作用。同时,中诚信证评也关注到市场竞争较为激烈、债务期限结构不合理等因素可能对公司经营及整体信用状况造成的影响。综合考虑上述积极因素,中诚信证评对公司的评级展望为“稳定”。
基于对公司主体及本次债券偿还能力的综合评估,中诚信证评认为,本次债券到期不能偿还的风险很低。
优势
1.海航集团的有力支持。公司控股股东海航旅游系海航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海航集团在航空、实业、金融、旅游和物流等多个板块均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在酒店、航线、资金等方面给予公司有力支持。
2.出境游业务专业运作优势。子公司凯撒同盛深耕出境旅游业务多年,通过高效的业务管理运作,不断创新服务及管理模式,在出境游全产业链形成了较强的专业运作优势。
3、旅游服务业务发展较快。公司2014~2016及2017年1~3月分别实现收入为32.48亿元、49.35亿元、66.36亿元和16.20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42.93%,其中旅游服务收入占比分别为81.44%、86.32%、87.27%和85.24%,公司旅游服务业务增长较快。
4、公司获现能力较好。2014~2016年,公司EBITDA分别为2.76亿元、3.72亿元和4.08亿元;经营活动净现金流分别为1.57亿元、2.88亿元和3.23亿元,经营获现能力较好。
关注
1.公司业务面临较为激烈的市场竞争。公司主要从事出境游业务及航空、铁路配餐业务,随着旅游行业不断发展,同质化产品已成为行业发展的瓶颈,公司亦面临较为激烈的市场竞争。
2. 债务期限结构不合理。截至2017年3月末,公司总债务为13.64亿元,全部为短期债务,债务期限结构有待改善。
(三)跟踪评级的有关安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评级行业惯例以及中诚信证评评级制度相关规定,自首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以评级报告上注明日期为准)起,中诚信证评将在本次债券信用级别有效期内或者本次债券存续期内,持续关注本次债券发行人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以及本次债券偿债保障情况等因素,以对本次债券的信用风险进行持续跟踪。跟踪评级包括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
在跟踪评级期限内,中诚信证评将于本次债券发行人年度报告公布后两个月内完成该年度的定期跟踪评级,并发布定期跟踪评级结果及报告。此外,自本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中诚信证评将密切关注与发行主体以及本次债券有关的信息,如发生可能影响本次债券信用级别的重大事件,发行人应及时通知中诚信证评并提供相关资料,中诚信证评将在认为必要时及时启动不定期跟踪评级,就该事项进行调研、分析并发布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中诚信证评的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等相关信息将在中诚信证评网站(www.ccxr.com.cn)和交易所网站予以公告,且交易所网站公告披露时间应早于在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者其他场合公开披露
主承销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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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日期:2017年6月13日
(下转A5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