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0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7年06月0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股票代码:600635 股票简称:大众公用 编号:临2017-032
债券代码:122112 债券简称:11 沪大众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以上议案,公司对《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进行修改,具体如下:

章程修改摘要

2015年临时股东会章程:H股上市后适用的章程: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章程: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元(大写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元(大写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952,434,675元(大写 贰拾玖亿伍仟贰佰肆拾叁万肆仟陆佰柒拾伍圆)。


第二十四条 在公司发行H股后,行使超额配售权前,公司的股本结构为:已发行普通股总数为2,902,711,382股,其中:第一大股东上海大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股,第二大股东上海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股,其余内资股股东持有【●】股;境外上市外资股为【●】股。全额行使超额配售权后,公司的股本结构为:已发行普通股总数为2,968,022,388股,其中:第一大股东上海大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股,第二大股东上海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股,其余内资股股东持有【●】股;境外上市外资股为【●】股。

第二十四条 在公司发行H股后,行使超额配售权前,公司的股本结构为:已发行普通股总数为2,902,704,675股,其中:第一大股东上海大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495,143,859股,第二大股东上海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持有158,674,147股,其余内资股股东持有1,769,946,669股;境外上市外资股为478,940,000股。

全额行使超额配售权后,公司的股本结构为:已发行普通股总数为2,968,014,675股,其中:第一大股东上海大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495,143,859股,第二大股东上海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持有152,315,961股,其余内资股股东持有1,769,773,855股;境外上市外资股为550,781,000股。


第二十四条 在公司部分行使超额配售权后,公司的股本结构为:已发行普通股总数为2,952,434,675股,其中:境内上市内资股(A股)为2,418,791,675股;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为533,643,000股。


第一百四十八条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4人,可以设副董事长1-2人。第一百四十八条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4人,可以设副董事长1-2人。第一百四十八条董事会由【13】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5】人,可以设副董事长【1】人。

上述章程修改内容经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公司可依法办理工商登记变更。

特此公告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6月3日

备查资料

1、修改后的《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3、《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