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美菱电器”)于2017年5月25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长虹”)《关于增持美菱电器流通股份的函》,四川长虹为保持对本公司的控制力,促进本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拟通过二级市场增持美菱电器流通股份。现将四川长虹上述函件的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方案
1、增持对象:美菱电器流通股股份。
2、增持比例:本次增持不超过美菱电器总股本的1%。
3、增持成本:本次增持不限定价格区间,四川长虹将根据对美菱电器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根据二级市场波动情况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4、增持主体:四川长虹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作为本次增持美菱电器流通股股份的增持主体。
5、增持期限:本次增持期限为6个月内。
6、增持资金来源: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二、本次增持计划合法合规性的说明
本次增持计划符合《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三、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美菱电器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2、四川长虹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在本次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美菱电器股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四川长虹及其一致行动人长虹(香港)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长虹”)合计持有本公司261,411,465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5.03%,其中四川长虹直接持有本公司A股股份234,705,968股,占总股本的22.47%;香港长虹持有本公司流通B股26,705,49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56%。本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