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08 证券简称:润达医疗 公告编号:临2017-078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担保的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惠中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0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及2017年4月25日召开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担保预计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为支持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发展,解决其流动资金短缺问题,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公司拟对2017年度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提供担保事项作出预计,具体如下:
1、公司为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36,3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提供对等担保或为公司提供足额反担保,公司实际承担出资比例对应的担保金额,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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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具体担保业务,并根据金融市场变化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进行担保调整。
3、本次担保事项有效期为自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2017年度担保预计的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关于公司2017年度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38)。
在上述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内,公司近期实际发生如下对外担保,并签署相 关担保合同,担保合同主要内容如下:公司为上海惠中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虹口支行的借款人民币1,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惠中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宁桥路999号T15-4幢1、2层
法定代表人:刘辉
经营范围:临床检验器械、监测仪及配套试剂、仪器仪表、机电设备及配件的研发及相关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医疗器械生产(范围详见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化工原料(除危险品)的研发及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配件、五金交电、办公用品、电子产品、机械设备及配件、仪器仪表、机电设备及配件的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海惠中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上海惠中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人民币21,593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14,369万元,资产净额人民币7,225万元;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5,003万元,净利润人民币916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2017年3月31日,上海惠中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人民币25,052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17,148万元,资产净额人民币7,904万元;2017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2,138万元,净利润人民币67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被担保人:上海惠中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虹口支行
担保金额:人民币1,000万元
贷款期限:一年(具体以贷款合同实际贷款期限为准)
担保方式: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保证期间:至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止。主合同约定分期还款的,保证人对主合同项下分期履行的还款义务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至最后一期还款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本合同所称“到期”、“届满”包括债权人宣布主债权提前到期的情形。债权人宣布主债权提前到期的,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日。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债务履行期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2017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公司董事会发表如下意见:上述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贷款为各公司项目建设及日常经营所需,是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需要的,并且被担保方具有完善的风险评估与控制体系,公司能实时监控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现金流向与财务变化情况,风险在可控范围内。经董事会审核,同意上述担保预计事项,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办理此次担保的相关事宜。详见公司《关于公司2017年度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38)。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51,481万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48,406万元,分别占公司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24.31%和22.86%,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5月22日
证券代码:603108 证券简称:润达医疗公告编号:临2017-079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
A股每股现金红利0.075元
每股转增股份0.8股
相关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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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异化分红送转:否
一、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经公司2017年4月25日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分配、转增股本方案
1.发放年度:2016年年度
2.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321,963,377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75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8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4,147,253.28元,转增257,570,702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579,534,079股。
三、相关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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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分配、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1.实施办法
(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的,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股东持股数,按比例直接计入股东账户。
2.自行发放对象
股东:朱文怡、冯荣、刘辉、卫明、宋欣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3.扣税说明
1、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对于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和《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的有关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75元;对个人持股1年以内(含1年)的,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75元,待个人转让股票时,中登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实际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登上海分公司,中登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具体实际税负为:股东的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
(2)对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由本公司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于2009年1月23日颁布的《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按照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扣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675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3)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将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由纳税人按税法规定自行判断是否应在当地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075元。
(4)本次转增的资本公积的来源为公司历次股本溢价发行收入所形成的资本公积。公司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扣税。
2、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对于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税负为10%,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0675元。
(2)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将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由纳税人按税法规定自行判断是否应在当地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075元。
五、股本结构变动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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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摊薄每股收益说明
实施送转股方案后,按新股本总额579,534,079股摊薄计算的2016年度每股收益为0.23元。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向城路58号15楼D座证券事务部
联系部门: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21-68406213
特此公告。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