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7年5月22日(星期一)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
2017年5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2017年5月21日下午15:00至2017年5月22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新世纪环球中心E2,2-1-1306 长城国际动漫游戏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的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长城国际动漫游戏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5、主持人:副董事长马利清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的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6人,代表股份66,168,83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0.250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65,581,63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0.070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587,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79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587,20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79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587,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797%。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65,600,0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1404%;反对61,6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31%;弃权50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665%。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335%;反对61,6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4906%;弃权50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3759%。
2.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65,600,0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1404%;反对61,6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31%;弃权50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665%。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335%;反对61,6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4906%;弃权50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3759%。
3.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65,600,0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1404%;反对61,6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31%;弃权50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665%。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335%;反对61,6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4906%;弃权50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3759%。
4.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65,600,0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1404%;反对61,6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31%;弃权50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665%。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335%;反对61,6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4906%;弃权50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3759%。
5.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65,604,6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1473%;反对57,0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61%;弃权50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665%。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9169%;反对57,0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072%;弃权50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3759%。
6.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16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65,600,0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1404%;反对6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31%;弃权50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665%。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4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337%;反对61,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4904%;弃权50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3759%。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65,600,0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1404%;反对6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31%;弃权50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665%。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4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337%;反对61,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4904%;弃权50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3759%。
8.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65,600,0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1404%;反对6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31%;弃权50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665%。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4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337%;反对61,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4904%;弃权50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3759%。
表决结果:
上述一至七项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投票赞成通过;上述第八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投票赞成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邵瑞青、毛益圆
3、结论意见:本所律师认为,长城动漫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以及会议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及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长城国际动漫游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