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先后筹划对外投资事项和股权收购事宜,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贤丰控股,股票代码:002141)自2017年5月2日(周二)开市停牌10个交易日后, 于2017年5月16日(周二)开市起继续停牌。具体内容详见《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49)、《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50)、《重大事项进展暨其他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51)。
停牌期间,公司及相关各方就股权收购事项积极磋商。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4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股票简称:贤丰控股,股票代码:002141)自2017年5月23日(周二)开市起继续停牌。公司将待上述事项确定后,刊登相关公告并申请公司股票复牌。
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