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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5月2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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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17-044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7年5月18日召开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是一致的,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 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175,736,50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6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54000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600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2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6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 股权登记日、除权除息日

 1、 股权登记日:2017年6月1日

 2、 除权除息日:2017年6月2日

 三、 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7年6月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 权益分派方法

 1、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7年6月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 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股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7年5月19日至登记日:2017年 6月1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 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临海市前江南路1号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部

 咨询联系人:王洪阳、朱慧

 咨询电话:0576-85956868

 传真电话:0576-85956299

 六、 备查文件

 1、 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公司2016年年度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五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17-045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利用

 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利用不超过人民币5.56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低风险、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4月27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2017年5月19日,公司的下属子公司宁波永宏户外休闲用品有限公司(简称“宁波永宏”)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杭州湾新区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签订协议,宁波永宏利用闲置募集资金200万元购买中国银行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购买理财产品

 1、 产品名称: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

 2、 发行人:中国银行

 3、 币种:人民币

 4、 产品代码:CNYAQKF

 5、 产品类型:保证收益型

 6、 收益率: 3.10%(扣除理财产品费用后可获得的年化收益率)

 7、 收益起算日及第1开放日:2017年5月19日至2017年8月18日

 8、 理财产品投资范围、投资种类及比例:本理财产品募集资金由中国银行统一运作管理,投资对象包括:国债、中央银行票据、金融债;银行存款、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NCD)、债券回购、同业拆借;高信用级别的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含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非公开定向债券融资工具;投资范围为上述金融资产的券商资产管理计划、基金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和信托计划;以及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允许范围内的其他低风险高流动性的金融资产。其中,债券资产投资比例为0-80%;同业拆借、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券商资产管理计划、基金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和信托计划等金融资产投资比例为10%-90%。中国银行可根据自行商业判断,独立对上述投资比例进行向上或向下浮动不超过十个百分点的调整。

 9、 理财收益支付和理财本金返还:本理财产品提前终止或被投资者赎回时,中国银行一次性支付投资者所有收益期累计的理财收益并返还全额理财本金,相应的提前终止日或赎回日即为收益支付日和理财本金返还日。

 10、 资金到帐日:收益支付或理财本金返还日后2个工作日内。收益支付或理财本金返还日至资金到账日之间,不计利息。

 11、 购买理财产品金额:贰佰万元整(RMB200万元)

 12、 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13、 提前终止:投资者在本理财产品存续期间无权单方面主动决定提前终止,只可在各开放日进行赎回。中国银行有权按照本理财产品资金运作的实际情况,单方面主动决定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

 14、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及子公司与中国银行无关联关系

 15、 公司本次使用2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该理财产品,资金占公司最近一期(2016年)经审计的净资产的0.06%。

 二、 对公司的影响

 1、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募集资金适度进行保本型的投资理财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经营。

 2、通过进行适度的保本型的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 公司前期利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根据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截至目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累计利用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总金额为522,997万元(含本次),其中,已到期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总金额为478,387万元,尚未到期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总金额为44,610万元(含本次)。高峰时点数未超过股东大会授权额度。

 目前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明细如下(鉴于累计发生笔数较多,已经按期足额收回的理财项目不再重复列示):

 ■

 四、 相关意见

 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意见已分别于2016年4月26日和2017年4月27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 备查文件

 1、 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相关材料

 2、 独立董事意见

 3、 监事会意见

 4、 保荐机构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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