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合作协议的签订对公司短期经营业绩不会构成重大影响。本协议合作有利于公司在中国举办具有洲际影响力的系列越野拉力赛,符合公司长远利益,具体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协议签订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不构成关联交易。
一、协议签署概况
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3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与 A.S.O.进行达喀尔中国系列赛合作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越野一族体育赛事(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体育赛事公司”、“乙方”或“被授权方”)与Amaury Sport Organisation(以下简称“A.S.O.”或“甲方”)进行达喀尔中国系列赛合作。近日,公司收到体育赛事公司的通知,其与A.S.O.已在法国伊西莱穆利签署了《达喀尔中国系列赛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交易双方介绍
1、Amaury Sport Organisation
注册地:Nanterre Trade and Companies Register
注册号:383160348
注册地址:Immeuble Panorama B,253 quai de la Bataille de Stalingrad, 92137 Issy-Les-MoulineauxCedex, France(依据法国法律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200,240.00欧元
授权代表:?Jean-Etienne AMAUARY;职务:总裁
Yann Le Moenner;职务:常务董事
成立日期:1992年11月26日
经营范围:体育活动组织、设备和家具租赁、出版和广告业务、商标授权、广告产品销售
2、越野一族体育赛事(北京)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熊毅
注册资本:18,000.00万人民币
住所: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30号院3号楼2层B-0623房间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07月25日
经营范围:体育运动项目经营(高危险性项目除外);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经济信息咨询(投资咨询除外);摄影服务;电脑图文设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影视策划;网页设计;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技术培训(不得面向全国招生);企业管理;市场调查;企业营销策划;会议服务;包装服务;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
三、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自2008年起,A.S.O.不断在世界范围内开拓达喀尔相关的赛事,其中包含一系列名为“达喀尔系列赛”(DAKAR SERIES)的长距离拉力赛。A.S.O.拥有达喀尔相关的使用权,且A.S.O.是达喀尔商标及其独有标志和版权的独占性许可人。因此,A.S.O.有权独立将前述使用权授权给任何第三方。
被授权方有意愿从2017年起在中国组织达喀尔系列赛汽车赛,并将此项赛事命名为“达喀尔中国系列赛”,之后至少继续组织4届。A.S.O.认同该项目的原则和方向,并考量了双方应共同遵守的契约、条款和条件。鉴于此,双方达成共识签订本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权利
1、范围
A.S.O.授予被授权方且被授权方接受:在协议期限内和辖区内被授权方享有授权资产的独家不可转让使用权,可以其自身名义组织、承担、发展、推广系列赛、销售协议双方同意的带LOGO衍生物。被授权方为以上行为的唯一和全部责任方,同时应严格遵守本协议所述的条款和条件(以下称为“权利”)。
2、条件
在事先取得A.S.O.的书面批准,在限定媒介货装置上,仅以赛事的组织、举办、推广和营销为目的,使用授权资产。
(二)A.S.O.受委托提供的服务
1、系列赛组织的相关服务:项目管理、赛事组织、技术组织、参赛者关系管理。
2、针对系列赛的国际传播和媒体关系服务:除达喀尔一年期国际推广计划外, A.S.O.会为达喀尔中国系列赛制定国际传播计划,包括公关传播、社交媒体传播以及广告合作推广等方面。A.S.O.负责非中国地区的传播,被授权方负责中国地区的传播。
3、节目制作相关的服务:一位电视制作和传播顾问将协调如下服务,A.S.O.基于相关授权制作画面并播放电视节目,对达喀尔中国系列赛的内容以及赛事途经的地域风光进行推广。
4、电视协调相关的服务:A.S.O.将通过国际媒体公司进行节目发行,以保证赛事节目的电视转播。其中包含系列赛相关的信息传达,节目交付的协调,以及节目交付。A.S.O.将通过卫星传输节目信号至传播公司所在地,包括中国。
5、电视转播相关的服务:利用其在世界范围内强大的传播网络,A.S.O.应负责节目在全球范围的独家传播,其目的在于为系列赛提供尽可能广泛的国际曝光度,包括免费的传播协议。
(三)被授权方的职责
1、系列赛组织
(1)被授权方应当以其自身名义创办、组织、推广系列赛并进行系列赛营销,并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作为系列赛的组织方,被授权方应当自行完成系列赛组织所需要的全部工作,并按照此类赛条件提供所有满足系列赛技术要求所需的所有项目,并将独自和/或在服务提供商的协助下完成长距离拉力赛顺利举办所必须且满足组织标准的技术和物流工作。A.S.O.将进一步提供详细的技术说明明确核心要素的要求,如营地搭建和运营、运输、车辆、物流、竞赛内容和运营,餐饮……以及完成下述任务,并承担相关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所有的运营、物流、设备、人员和许可证费用。
(2)被授权方同意,在协议有效期内每个自然年度最多举办一场系列赛,本协议有效期应当覆盖2017、2018、2019、2020和2021届系列赛,自2017年3月20日生效,至2022年3月19日终止,一届或多届系列赛因不可抗力被取消的情况除外,此种情况下,本协议应当在做出必要变更后顺延至下一年,以确保本协议实际完成五届比赛。
(四)合作
为了优化合作,被授权方与A.S.O.同意各指定一名协调员作为与另一方沟通的直接联络员,负责在系列赛准备阶段沟通协议相关事宜。双方协调员应组织月度会议和/或一次性会议,双方在会上报告系列赛组织的进展情况,授权的获取情况,以及任何一方可能遇到的困难,以便双方就下一步行动达成一致意见。
四、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合作有利于公司在中国举办有国际影响力的系列越野拉力赛,提升公司运作汽车赛事的影响力,符合公司长远利益;
2、合作协议的签订表达合作的意图,短期内对公司经营业绩不会构成重大影响。
五、风险提示
1、本合作协议的签订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及战略规划,但仍然面临市场、经营、管理等各方面不确定因素带来的风险,本公司将采取适当的策略、管理措施加强风险管控。
2、合作协议的签订表达协议双方的诚意,具体项目实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越野一族体育赛事(北京)有限公司与Amaury Sport Organisation达喀尔中国系列赛合作协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