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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5月1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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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87 股票简称:金洲慈航 公告编号:2017-24
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043号《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正式批复的公告》核准,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1月向4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4,739,931股,其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分发行股份278,263,421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部分发行股份226,476,510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1.92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699,599,999.20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5,020.0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649,399,999.2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5年11年12月到位,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大信验字[2015]第7-00022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15年11月17日,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国贸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锦州银行国贸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10100195568904)。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专人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三、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公司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款项共计人民币268,400.13万元,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已低于募集资金净额1%。公司已将节余资金转入公司其他账户,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将不再使用。近日,公司已办理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国贸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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