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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5月1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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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69 证券简称:智光电气 公告编号:2017051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5月12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11日下午15:00至2017年5月12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瑞和路89号公司七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永喜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0名,代表股份123,942,37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1.4658%。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14人,代表股份26,177,68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6458%。

 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3名,代表股份123,694,07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1.4027%;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7名,代表股份248,3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63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123,885,476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41%;反对8,9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2%;弃权48,0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7%。

 表决结果: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6,120,78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26%;反对8,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0%;弃权4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34%。

 (二)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123,885,476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41%;反对8,9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2%;弃权48,0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7%。

 表决结果: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6,120,78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26%;反对8,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0%;弃权4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34%。

 (三)审议通过了《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123,885,476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41%;反对8,9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2%;弃权48,0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7%。

 表决结果: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6,120,78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26%;反对8,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0%;弃权4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34%。

 (四)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123,885,476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41%;反对8,9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2%;弃权48,0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7%。

 表决结果: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6,120,78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26%;反对8,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0%;弃权4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34%。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23,938,776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1%;反对3,6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9%;弃权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项议案应由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根据上述表决情况,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6,174,08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2%;反对3,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六)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123,885,476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41%;反对8,9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2%;弃权48,0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7%。

 表决结果: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6,120,78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26%;反对8,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0%;弃权4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34%。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2017年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23,885,476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41%;反对8,9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2%;弃权48,0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7%。

 表决结果: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6,120,78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26%;反对8,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0%;弃权4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34%。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23,694,676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01%;反对199,7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11%;弃权48,0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7%。

 本项议案应由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根据上述表决情况,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5,929,98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538%;反对199,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29%;弃权4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34%。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23,885,476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41%;反对8,9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2%;弃权48,0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7%。

 表决结果: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6,120,78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26%;反对8,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0%;弃权4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34%。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岭南电缆扩建企业技术中心技术改造项目”延期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23,883,376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24%;反对11,0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9%;弃权48,0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7%。

 表决结果: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6,118,68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46%;反对11,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0%;弃权4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34%。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岭南电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23,883,376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24%;反对11,0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9%;弃权48,0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7%。

 表决结果: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6,118,68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46%;反对11,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0%;弃权4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34%。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23,883,376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24%;反对11,0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9%;弃权48,0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7%。

 表决结果: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6,118,68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46%;反对11,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0%;弃权4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34%。

 (十三)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1、发行规模

 总表决情况:同意123,883,376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24%;反对2,1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弃权56,9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9%。

 表决结果: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6,118,68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46%;反对2,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0%;弃权56,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74%。

 2、发行方式

 总表决情况:同意123,883,376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24%;反对11,0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9%;弃权48,0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7%。

 表决结果: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6,118,68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46%;反对11,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0%;弃权4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34%。

 3、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总表决情况:同意123,883,376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24%;反对11,0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9%;弃权48,0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7%。

 表决结果: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6,118,68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46%;反对11,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0%;弃权4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34%。

 4、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总表决情况:同意123,883,376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24%;反对11,0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9%;弃权48,0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7%。

 表决结果: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6,118,68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46%;反对11,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0%;弃权4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34%。

 5、债券期限

 总表决情况:同意123,883,376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24%;反对11,0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9%;弃权48,0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7%。

 表决结果: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6,118,68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46%;反对11,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0%;弃权4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34%。

 6、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

 总表决情况:同意123,883,376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24%;反对11,0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9%;弃权48,0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7%。

 表决结果: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6,118,68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46%;反对11,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0%;弃权4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34%。

 7、还本付息方式

 总表决情况:同意123,883,376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24%;反对11,0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9%;弃权48,0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7%。

 表决结果: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6,118,68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46%;反对11,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0%;弃权4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34%。

 8、担保方式

 总表决情况:同意123,883,376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24%;反对11,0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9%;弃权48,0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7%。

 表决结果: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6,118,68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46%;反对11,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0%;弃权4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34%。

 9、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总表决情况:同意123,883,376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24%;反对11,0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9%;弃权48,0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7%。

 表决结果: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6,118,68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46%;反对11,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0%;弃权4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34%。

 10、募集资金用途

 总表决情况:同意123,883,376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24%;反对11,0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9%;弃权48,0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7%。

 表决结果: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6,118,68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46%;反对11,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0%;弃权4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34%。

 11、偿债保障措施

 总表决情况:同意123,883,376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24%;反对11,0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9%;弃权48,0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7%。

 表决结果: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6,118,68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46%;反对11,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0%;弃权4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34%。

 12、本次公司债券的上市安排

 总表决情况:同意123,883,376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24%;反对11,0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9%;弃权48,0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7%。

 表决结果: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6,118,68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46%;反对11,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0%;弃权4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34%。

 13、承销方式

 总表决情况:同意123,883,376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24%;反对11,0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9%;弃权48,0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7%。

 表决结果: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6,118,68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46%;反对11,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0%;弃权4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34%。

 14、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同意123,883,376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24%;反对11,0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9%;弃权48,0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7%。

 表决结果: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6,118,68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46%;反对11,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0%;弃权4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34%。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23,883,376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24%;反对11,0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9%;弃权48,0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7%。

 表决结果: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6,118,68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46%;反对11,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0%;弃权4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34%。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23,883,376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24%;反对11,0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9%;弃权48,0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7%。

 表决结果: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6,118,68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46%;反对11,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0%;弃权4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34%。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向大会作了2016年度述职报告,述职报告全文于2017年4月2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供投资者查询。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中信协诚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王学琛律师、林映玲律师;

 3、结论性意见:智光电气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提案以及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章程指引》、《股东大会规则》、《深交所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中信协诚律师事务所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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