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5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7年05月0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2589 证券简称:瑞康医药 公告编号:2017-017
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发生。

 二、会议通知情况

 《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在2017年4月1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已经披露。

 三、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 会议时间:2017年5月3日(星期三)下午15:00

 3、 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烟台市机场路326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4、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韩旭先生

 5、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结合网络投票方式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0人,代表股份88,013,8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3.4532%。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5人,代表股份87,275,0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3.3403%;

 2、参加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共5人,代表股份738,7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1129%;

 本次会议中小股东19人,代表股份2,386,8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3648%。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山东乾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五、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88,003,505股,反对10,300股,弃权0股,分别占出席会议的表决权股份数的99.9883%%、0.0117%、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376,593股,反对10,300股,弃权0股, 分别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685%、0.4315%、0%。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88,010,605股,反对3,200股,弃权0股,分别占出席会议的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64%、0.0036%、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383,693股,反对3,200股,弃权0股, 分别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59%、0.1341%、0%。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7年预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88,010,605股,反对3,200股,弃权0股,分别占出席会议的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64%、0.0036%、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383,693股,反对3,200股,弃权0股, 分别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59%、0.1341%、0%。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8,004,605股,反对9,200股,弃权0股,分别占出席会议的表决权股份数的99.9895%、0.0105%、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377,693股,反对9,200股,弃权0股, 分别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146%、0.3854%、0%。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8,010,605股,反对3,200股,弃权0股,分别占出席会议的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64%、0.0036%、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383,693股,反对3,200股,弃权0股, 分别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59%、0.1341%、0%。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88,010,605股,反对3,200股,弃权0股,分别占出席会议的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64%%、0.0036%、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383,693股,反对0股,弃权0股, 分别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59%、0.1341%、0%。

 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8,010,605股,反对3,200股,弃权0股,分别占出席会议的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64%%、0.0036%、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383,693股,反对0股,弃权0股, 分别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59%、0.1341%、0%。

 表决结果: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8,004,605股,反对9,200股,弃权0股,分别占出席会议的表决权股份数的99.9895%、0.0105%、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377,693股,反对9,200股,弃权0股, 分别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146%、0.3854%、0%。

 表决结果:通过。

 六、 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会议由山东乾元律师事务所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和会议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七、会议备查文件

 1、《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山东乾元律师事务所关于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5月4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