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今日收到控股股东泰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禾投资”) 函告,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及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泰禾投资于2016年4月12日质押给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本公司33,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65%)于2017年4月11日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2015年10月15日质押给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的本公司3,7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30%)于2017年4月17日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
二、股东股份被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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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泰禾投资持有公司股份609,400,7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97%。泰禾投资累计质押的股份数为599,558,8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18%。
三、备查文件
1、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