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69 证券简称:太原重工 公告编号:临2017-010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7年4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由于工作人员疏忽,误将已辞职董事李富奎先生列入应出席会议董事人员内,经重新核实,发现上述表述不准确。现对相关内容进行更正,具体情况如下:
更正前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7年4月21日在公司召开,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7名,另有1名董事授权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会议,1名董事请假,5名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审议并经过投票表决,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更正后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7年4月21日在公司召开,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7名,另有1名董事授权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会议,5名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审议并经过投票表决,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除上述更正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中其他内容不变,公司对本次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今后,公司将认真汲取教训,加强临时公告编制工作,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特此公告。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169 证券简称:太原重工 公告编号:临2017-012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处理财产清查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7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处理财产清查结果等事项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财产清查管理办法》,2016年末,对公司的各项资产进行了清
查盘点,清理结果确认财产净损失5,877,904.93元,其中:
1、实物清查中发现公司部分存货及机器设备毁损和报废,经核实该部分资产确实无法使用,公司将其确认为财产损失处理,净损失1,115,929.14元;部分存货盘盈,金额1,854,115.17元。以上两项实物清查净损失-738,186.03元。
2、对确实无法收回,根据有关规定确认为坏账损失的,共计33,021,311.41元,剔除已计提坏帐准备26,405,220.45元,净值为6,616,090.96 元,做核销
处理。
特此公告。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169 证券简称:太原重工 公告编号:临2017-009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7年4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由于工作人员疏忽,误将已辞职董事李富奎先生列入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重要提示”中“未出席董事情况”一栏内,经重新核实,发现上述表述不准确。现对相关内容进行更正,具体情况如下:
更正前
未出席董事情况
■
更正后
未出席董事情况
■
除上述更正外,报告中其他内容不变,修订后的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公司对本次更正给投资者和年度报告使用人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今后,公司将认真汲取教训,加强定期报告编制工作,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特此公告。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169 证券简称:太原重工 公告编号:临2017-011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7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根据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6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和决议,经公司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拟继续聘请该事务所为公司2017年度的审计机构(含
内控审计),聘期一年,其报酬为80万元。
本续聘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