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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4月2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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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

 股票代码:000526 股票简称:*ST紫学公告编号:2017-029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停牌事由及工作安排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代码:000526,股票简称:*ST紫学)于2017年3月20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公司于2017年3月18日和2017年3月25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05)和《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11)。

 后经论证确认,公司本次筹划的重大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或“本次交易”),公司股票自2017年4月5日(星期三)开市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继续停牌,并于2017年4月5日、2017年4月8日、2017年4月15日、2017年4月20日分别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12)、《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19)、《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21)、《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23)。

 二、停牌期间安排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相关各方正在对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作进一步协商和论证,各中介机构正在全力推进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鉴于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三、必要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

 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7日

 股票代码:000526 股票简称:*ST 紫学公告编号:2017-030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提示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7年4月8日、2017年4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7-018)、《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17-020)。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公司2017年4月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17年5月3日(星期三)14:00起;

 网络投票时间: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5月2日-5月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3日9:30-11:30和13:00-15:00的任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2日15:00-2017年5月3日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7年4月25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17年4月25日下午3时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3)公司聘请的律师;(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1 号院清华科技园科技大厦 D座 5 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将审议表决如下议案:

 ■

 2.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3月18日和2017年4月8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增选董事的公告》,以及《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公司2016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和《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上述所有议案均为普通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手续:

 1、符合出席会议资格的股东可以亲自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也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个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

 (3)外地股东可通过传真或信函方式办理登记手续(信函到达时间应不迟于2017年5月2日下午17:00)。

 授权委托书模版详见附件二,

 (二)登记时间:2017年5月2日(星期二) 9:00-17:00;

 (三)登记地点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号院清华科技园科技大厦D座5层;

 邮政编码:100084。

 联系电话:010-82151909。

 传 真:010-82158922。

 联 系 人:刁月霞

 (四)会议费用: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不可抗力影响而无法正常进行,则本次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请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526”,投票简称为“紫学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4.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5月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5月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参加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投票,并代为签署相关会议文件:

 ■

 注:1、委托人可在上述审议事项的同意、反对、弃权栏内划“√”,作出投票表示。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或签字):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法人股东须加盖公章,本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剪报或自行打印均有效。股东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样本自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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